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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反修例運動與中大校園衝突(「中大保衞戰」/「圍困」)

學運 約 18,641 字 · 39 分鐘

本文聚焦 2019 年「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下稱反修例運動/反送中運動)中的香港中文大學(中大),重點記述 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15 日發生於中大校園的連串警民攻防與佔領事件。該事件的命名本身即隨立場而異:支持運動者及部分媒體多稱之為「中大保衞戰」或「二號橋之役」;英文維基採中性的「Siege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中大圍困);持相反立場者(含警方、建制媒體及部分內地輿論)則多以「暴亂」「佔領」「兵工廠」等定性。本文標題並列呈現各方主要用語,正文轉述時一律註明系何方説法,不以任一命名作為定論。

撰寫立場説明:本文力求客觀中立、只陳述事件經過、時間、人物與各方説法及回應,不褒不貶、不作立場評判、不預測。同一事件若不同來源記載有出入,文中並陳;對涉政治判斷的措辭(如「暴徒/示威者」「保衞戰/暴亂」「濫暴/執法」等),各方用語不同,本文在轉述時儘量註明系何方説法。凡數字與具體引語均註明來源;不確定處標「待核實」;屬傳聞者標「校園傳説·未經證實」。本文不杜撰任何人名、數字、事件或引語。

本文為中大學生運動史深度詳盡版之一,與綜述 ../07-student-life/social-history.md 互見、互補。


一、背景:反修例運動概覽(2019 年 2–10 月)

1. 運動緣起

  • 2019 年 2 月: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合稱「修例」),擬容許向包括中國大陸在內、未簽訂移交協議的司法管轄區移交逃犯。政府稱修例旨在堵塞法律漏洞、處理一宗港人在台殺人案;反對者則憂慮修例將削弱「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司法獨立、令港人有被移交至大陸受審之虞(據維基百科「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條目)。
  • 2019 年 6 月起:運動大規模爆發。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先後於 6 月 9 日、6 月 16 日發起大遊行,主辦方分別稱有 103 萬人、200 萬人參加(警方公佈數字明顯較低,兩方數字差距甚大,此為運動期間長期爭議點之一)。6 月 12 日金鐘一帶爆發警民衝突。
  • 運動逐漸形成「五大訴求」:撤回修例、撤回「暴動」定性、撤銷對示威者的檢控、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執法、落實「雙普選」。運動以「無大台」(去中心化)方式組織,主要透過連登(LIHKG)、Telegram 等網絡平台號召。

2. 學界與中大學生、校友的早期參與

  • 2019 年 6–8 月:多間大專院校學生及學生會參與遊行、集會與人鏈等行動。中大校園亦多次舉行集會。
  • 2019 年 8 月 22 日:近千名香港中學生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中學生集會」,反對修例(據美國之音中文網報道)。
  • 2019 年 9 月 2 日:香港多間大專院校(公開報道稱約十所院校)發起為期兩週的「罷課不罷學」行動,部分院校在中大舉行聯合罷課集會(據維基百科及公開報道)。集會現場亦有不同聲音:有報道稱曾有內地學生到場撕毀橫額、表達反對罷課立場,反映參與者意見並不一致。
  • 中大校友中,有人以個人或聯署方式參與運動,也有校友持相反立場。運動期間,中大師生校友曾就警方執法發起聯署(詳見下文段崇智公開信部分)。

説明:本文重點為 11 月中大校園事件,2–10 月的全港運動脈絡從略;詳細全港大事記可另見維基百科「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條目及各媒體專題(見文末來源)。


二、前奏:段崇智校長與學生、警方的互動(2019 年 10 月)

11 月中大校園衝突(即上述「中大保衞戰」/「圍困」)之前,中大校長段崇智(Rocky Tuan Sung-chi)已數度捲入運動相關爭議。這些爭議構成了後續事件的背景。

1. 10 月 10 日邵逸夫堂對話會

  • 2019 年 10 月 10 日:中大於邵逸夫堂舉行對話會,參加者包括部分曾被捕學生。會上,中大學生吳傲雪除下口罩、公開實名控訴其被捕後遭警方性暴力對待(據維基百科「段崇智」條目及明周文化報道)。
  • 據維基百科記載,對話後段崇智向學生作出三項承諾,包括譴責警察暴力、不讓學生在校內被捕、成立應對小組。會面結束後部分學生圍堵校長要求繼續對話,段其後與一部分學生於邵逸夫堂再進行約兩小時閉門對話。

2. 10 月 18 日公開信與各方回應

  • 2019 年 10 月 18 日:段崇智向全校發出公開信,表示其聽取約 20 名學生陳述後認為「部分警員涉不當暴力,經查證後須譴責」,並表示將去信行政長官,促請在現有機制以外嚴正跟進(據美國之音中文網、維基百科)。
  • 警方回應:時任高級警司、署理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職務的江永祥(其實質警銜為高級警司,2019 年 10 月 14–17 日代理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之職,據維基百科「江永祥」條目)在記者會回應稱,若任何人在警方行動中或被捕後感到受屈,應挺身投訴並提供資料,而段崇智公開信中「連最基本的資料都看不到」(據公開報道)。
  • 警察協會回應:四個警察協會聯署致函段崇智,形容其公開信「內容偏頗」,並指其「於培育學生及管理教育機構的能力遜於其學術成就」(據香港 01 報道)。

各方立場分歧:支持者認為段崇智回應了學生訴求、為學生髮聲;批評者(含警方、警察協會及部分建制人士)則認為其指控缺乏實據、有損警隊聲譽。本文並陳雙方説法,不作評斷。


三、為何是中大?地理與戰略背景

中大校園位於新界沙田馬料水,地處吐露港畔。多項關鍵交通基建從校園旁穿過或緊鄰校園,這是 11 月事件聚焦於此的地理因素(據中大學生報 CUSP、維基百科):

設施 與中大的關係 一旦受阻的影響
港鐵東鐵線 大學站位於校園內;路軌貼近校園邊緣 東鐵線為連接九龍與新界北、羅湖/落馬洲口岸的主幹線,受阻將癱瘓跨境及新界交通
吐露港公路(9 號幹線) 緊鄰校園,位於「二號橋」下方 連接沙田、大埔與新界北的主要快速公路
二號橋(No. 2 Bridge) 橫跨吐露港公路與東鐵線路軌、連接中大本部與香港科學園一側的行人天橋 居高臨下,可俯瞰並影響下方公路與路軌;成為攻防焦點

11 月初,運動方面發起以癱瘓交通為目標的「三罷」(罷工、罷課、罷市)行動。中大緊鄰上述交通命脈,示威者遂以二號橋一帶為據點,向路軌與公路投擲雜物,藉此阻斷東鐵線及吐露港公路(據 CUSP)。這一地理位置是該校園衝突發生的前提。

雙方戰略動因(並陳):上述地理因素,對攻防雙方各有不同分量——

  • 示威者一方:將二號橋作為據點以阻斷東鐵線及吐露港公路,是「三罷」癱瘓交通策略的一環(據 CUSP、運動方説法)。
  • 警方/政府一方:則以二號橋及下方公路、路軌屬須保護的公共設施、堵塞已嚴重危害交通與公眾安全為由進入清理路障;政府其後稱吐露港公路遭「惡意堵塞」近 60 小時(據警方記者會、政府表態)。 本文並陳雙方動因,不評斷孰是孰非;雙方對「警方是否有權/應否進入校園」的爭議,詳見下文時間線及「各方聲明與説法對照」節。

關於「二號橋是否私人地方」的釐清:衝突期間,部分學生質疑警方未經准許「強闖」校園、視二號橋為校方/私人地方。惟據公開資料,二號橋坐落於政府土地,中大僅持非專屬的通行權(right of way),而非專屬業權;故「二號橋屬私人地方」嚴格説只是學生一方的主張,並非已確立的事實。本文據此僅陳述「學生質疑警方強闖」,不徑自斷言該處為私人地方。(11 月 13 日法院亦駁回學生會就警方入校的禁制令申請,裁定警方有權進入校園——見下文時間線。)


四、逐日時間線(2019 年 11 月 11 日–15 日)

資料來源與體例説明:以下時間線主要綜合自維基百科中文「香港中文大學衝突」條目、英文「Siege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條目、《中大學生報》(CUSP)"What happened in CUHK's November, 2019?"、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刊物所載時間線,以及香港自由新聞(HKFP)、自由亞洲電台(RFA)、南華早報(SCMP)等報道。部分時間點在不同來源間略有出入,文中以「約」標註或並陳;具體分鐘數以來源記載為準,個別處待核實。

關於精度的重要提示:下表中分鐘級精確時間戳(如約 06:30/07:35/11:55/21:56 等)多源自 CUSP 或中文維基的二手整理,不同來源間常有出入,且缺乏可逐條獨立核驗的一手記錄;英文維基僅給出較粗時段(如「around 3pm」「at 10:00 pm」)。故分鐘級時間戳僅供脈絡參考,並非已被多源獨立確證的高精度史實,請勿據以作精確推斷。

0. 背景銜接:周梓樂之死與 11 月 11 日「黎明行動/大三罷」

中大沖突在 11 月 11 日驟然爆發,須先交代其全港背景與直接導火索:

  • 周梓樂之死:2019 年 11 月 4 日凌晨,將軍澳一帶警民衝突期間,22 歲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Chow Tsz-lok)於尚德邨停車場墮下重傷,延至 11 月 8 日上午不治(據維基百科「周梓樂墮樓事件」條目、自由亞洲電台 RFA)。其死訊成為隨後一波抗議升級的導火索。周梓樂確切墜樓成因,死因庭其後裁定「死因存疑」但排除他殺;本文僅轉述這一背景,不就成因作判斷。
  • 11 月 11 日「黎明行動/大三罷」:周梓樂死訊激化民憤後,運動方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發起全港統一行動,稱為「黎明行動」(Operation Dawn),並配合「三罷」(罷工、罷課、罷市),示威者於全港多區堵塞主要道路,全日行動持續約 17 小時(據維基百科「黎明行動 (香港)」條目)。中大二號橋一帶的衝突是這一全港行動在新界東的一環,並非孤立的校園事件。 同日全港多間大專院校亦相繼爆發警民衝突。

11 月 11 日(星期一)

時間 經過 來源
約 06:30 「二號橋行動」:示威者以單車及雜物堵塞東鐵線路軌,據報約 30 分鐘內令該段列車停駛;並以雜物堵塞吐露港公路。二號橋橫跨東鐵線與吐露港公路,居高臨下,遂成全程核心戰場 antielab-conflicts、維基(中、英)、校友會刊物
約 07:35 二號橋首次警民對峙,警方「速龍小隊」與示威者對峙 維基(中)
約 08:00 警方在二號橋發射胡椒球彈(pepper-ball);示威者以燃燒彈(汽油彈)回應;警方發射十數枚催淚彈。順序據 CUSP 為「胡椒球彈 → 汽油彈 → 催淚彈」 CUSP、維基(中)
09:00–11:00 警方向中大方向發射橡膠子彈及海綿彈 CUSP
約 11:55 崇基門(Chung Chi gate)/「四條柱」附近衝突升級,警方發射催淚彈、布袋彈及橡膠子彈 維基(中)、CUSP
約 13:00–13:30 二號橋再有催淚彈與橡膠子彈;警方宣佈「非法集結」,並指事件違反《香港中文大學條例》 CUSP、維基(中)
約 14:25 警方衝入環回東路,制服 5 人(一説 2:25–3:00 間有 5 人被捕) 維基(中)、CUSP
約 16:00 當日警民衝突暫告一段落;中大宣佈停課 維基(中)、CUSP
  • 當日攻防概述:以二號橋清晨「堵路軌」行動為起點,衝突隨後蔓延至崇基門/「四條柱」(西校)一帶。據多方記載,警方當日先後施放催淚彈、布袋彈及橡膠子彈,示威者則以汽油彈回應(據 antielab-conflicts、CUSP、維基中/英)。各方對「誰先動手」的敍述不一,本文僅記其器材與大致先後,不作責任判斷。
  • 校方聲明(11 月 11 日):中大傳訊及公共關係處當日發表聲明,指二號橋(介乎中大與科學園之間的公共地方)上有人向警方投擲磚塊及汽油彈,警方以催淚彈及橡膠子彈回應;稱有 5 名中大學生於衝突中被捕,校方已即時為學生尋求義務律師協助併為受傷學生提供醫療;多個校園出入口自約早上 6 時起被完全堵塞,嚴重阻礙車輛通行並對途人構成危險;校長段崇智已與政府官員溝通,要求各方剋制,呼籲循溝通解決、讓校園儘快恢復秩序(據中大傳訊及公共關係處官方聲明)。

11 月 12 日(星期二)——衝突高峯、段崇智到場談判

時間 經過 來源
約 05:00–08:00 防暴警察進入校園/環回東路一帶;大埔公路因路障封閉,大學站列車一度延誤後暫停服務 CUSP、維基(中)
07:45 起 警方進入環回東路清理路障,示威者組防線對峙 維基(中)
約 11:37 警方首次舉出「橙黑雙面旗」 維基(中)
12:00–15:00 校方副校長與示威者溝通,爭議焦點在「是否騰出通道予教職員進入」 維基(中)、CUSP
約 15:12–15:15 警方發射催淚彈推進至夏鼎基運動場(Sir Philip Haddon-Cave Sports Field)後門,估計發射數十枚;同時在崇基門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 維基(中)、CUSP;英文維基記為約 15:15 防暴警察衝入校園、連續約 15 分鐘發射催淚彈等
約 17:00–17:20 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校長段崇智到場。段親身步入警方防線,與現場指揮官對話約 30 分鐘。校方表示警方會撤至二號橋涼亭,惟警方一度再舉旗。約 17:20 警方發射催淚彈及布袋彈,談判開始 維基(中)、RFA、The News Lens、香港 01
約 17:20–18:45 段崇智、副校長與議員嘗試與防暴警察談判。據 RFA,約 17:20 雙方達成口頭協議(共識):校方安排保安/義工阻止示威者從二號橋向馬路投物,換取警員退至橋尾、警方撤離 RFA、維基(中)、The News Lens、香港 01
約 18:45 段崇智向示威者轉達警方要求(勿向路軌投物,警方將退至橋尾,無意進入校園、只欲保護二號橋) RFA
約 19:25 協議隨即破裂:示威者繼續攻向二號橋;段崇智在被學生護送離開之際,警方以揚聲器宣佈要他「立即離開」「現在已不是談判的時間」,隨即當着段本人面向校園高處發射多枚催淚彈,段中催淚煙不適而撤離。段並表示會去警署探望被捕學生 RFA、維基(中、段崇智條目)、The News Lens、香港 01
約 19:30–21:30 警方大量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海綿彈,示威者以汽油彈等回應,現場黑白煙瀰漫;多名示威者受傷,副校長呼籲停火遭拒。CUSP 記約 20:00 二號橋發生「巨大爆炸及起火,有記者受傷」,約 20:30 有人頭部等嚴重受傷,約 21:10 發現昏迷者、救護車被阻於校外 CUSP、維基(中)、HKFP
約 21:56–22:07 水炮車(water cannon truck)首次現身中大校園,約 22:00 噴射藍色染色液/催淚水。警方於 Facebook 宣佈正安排撤退。約 22:07 水炮車及防暴警察開始撤離,示威者佔領二號橋(英文維基記水炮車部署為「at 10:00 pm」即約 22:00,CUSP 記更細區間,兩者方向一致) 維基(中)、CUSP、HKFP、英文維基
約 22:30–22:35 水炮車及裝甲車駛離校園,警方全面撤出二號橋並放棄該處控制權。前校長沈祖堯(Joseph Sung)到場,呼籲和平散去 維基(中)、英文維基、CUSP
當晚 全港多區(公開報道稱約 15 區,包括沙田、屯門、元朗、太子等)爆發警民衝突;有報道指沙田一帶有警車被毀、警員棄車 維基(中)
  • 11 月 12 日:全程最激烈一日:在 11–15 日的攻防中,11 月 12 日普遍被各方視為衝突最激烈的一日,二號橋為核心爆發點。
    • 警方彈藥(警方自報口徑,經香港 01 轉述):據香港 01 引述警方説法,當日警方在中大共發射橡膠子彈約 1,312 枚、布袋彈約 380 枚、海綿彈約 126 枚、催淚彈約 2,330 枚(據報多枚射入夏鼎基運動場)。此為警方自報數字,本文照錄其口徑,不作獨立核實。
    • 示威者一方手段:據報示威者擲出大量汽油彈、磚頭,並從校內儲藏室取出弓箭等用作遠程武器(據英文維基、HKFP、香港 01)。
    • 送院人數(醫管局口徑):據醫院管理局當日記錄,共 51 人送院(據 The News Lens 轉述醫管局數字)。
  • 當日傷亡與拘捕(多見於報道,歸於「11 月 12 日」或「整段事件」)
    • 受傷:據英文維基百科及公開報道,至少 119 名示威者/學生受傷;CUSP 另記 4 名警員受傷。另據醫管局當日記錄,共 51 人送院(見上);不同口徑(送院 vs. 受傷總數)不可直接混同。
    • 被捕:據英文維基百科,警方公佈 11 月 12 日共拘捕 142 人(此數字為全港當日拘捕數,非全部於中大)。CUSP 另就「中大學生」給出較小數字(見下文「傷亡與拘捕」節)。
  • 警方説法:警方拒絕繼續談判時表示,校長「無法控制其學生」("university Principal failed to control his students",據 CUSP 轉述)。
  • 校方説法(11 月 12 日聲明):段崇智及副校長在場試圖斡旋、要求停火;校方其後多次呼籲各方剋制。中大官方聲明確認「警方亦多次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彈等,導致校內多名員生受傷」(據 CUHK 官方聲明、The News Lens 轉述)。

11 月 13 日(星期三)——提早結束學期、內地生與海外生離校

時間/事項 經過 來源
約 00:15 防暴警察在科學園閘口外集結,示威者在橋上設火路障 維基(中)
約 01:30 大學站二樓起火 維基(中)
上午 中大宣佈「即時取消」本學期校本部課程(公開報道稱第一學期提早約一個月結束),並轉為網上教學/另作安排 維基(中)、CUSP
約 10:00 部分內地生在馬料水碼頭登上水警船隻離開(警方其後表示系應學生求助而安排接載) 維基(中)、RFA
約 14:00 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Jacky So Tsun-fung,2019 年 2 月當選,任至 2020 年 2 月)就警方進入校園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被拒;法官裁定警方有權進入校園。部分示威者對判決不滿,在法院外縱火 維基(中)、英文維基、CUSP、關鍵評論網
全日 示威者以磚塊、傢俱等加固校園路障;有物資(醫療用品、食物)送入;體育館一度改作急救站 英文維基
  • 內地生/海外生撤離(多方説法並陳)
    • 據維基百科及公開報道,11 月 12 日晚起,部分香港市民及團體派車前往中大,護送內地學生經深圳方向離開;截至 13 日凌晨仍有約 200 名內地生等待撤離;深圳共青團開放多家「青年驛站」接待在港內地生。
    • 有報道(韓聯社,經中文媒體轉述)稱在中大就讀的外國學生逾 4000 人;惟此數字僅見於二手轉述鏈,其口徑(是否含交換生、內地生等)不明,未獲一手或校方年報數據確證,屬未經獨立證實之弱來源數字,僅供參考。部分留學生選擇暫時離校或返國,部分獲領事館協助,被稱為「撤僑行動」。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駐港機構)協助約 85 名台灣學生離港返台(據英文維基)。
    • 爭議:據 RFA 報道,中國官媒大篇幅報道中大內地生「大逃亡」;惟有內地學生公開反駁,稱報道不實,指當局利用事先收集的學生資料直接代購返陸機票,認為此「撤僑」輿論煽動作用大於實際保護考量。本文並陳官媒與當事內地生的不同説法,不作評斷。

11 月 14 日(星期四)——校園被佔領、危險品憂慮升温

時間/事項 經過 來源
約 06:00 吐露港公路一度開放南北各一行車線,惟路面滿布玻璃碎,隨即再中斷 維基(中)
約 12:20 吐露港公路南北各一行車線一度恢復 維基(中)
全日 中大校園由示威者接管;有報道指出入口設檢查站(部分人稱「入境處」)查核進出人員、要求出示證件 維基(中)、CUSP
黃昏 有無線新聞(TVB)攝影師被迫交出存儲卡,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譴責(針對此類妨礙採訪行為) 維基(中)
  • 警方記者會(11 月 14 日):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記者會表示,「看到學校被用作兵工廠及軍火庫,存有弓箭、投石器等各類攻擊性武器,令人非常痛心」("It is very sad to see the school has been used as a weapon factory and an arsenal...",據 HKFP/公開報道)。謝稱示威者向橋下吐露港公路投擲汽油彈、大型物件及垃圾,前一晚更在校內多處縱火、甚至焚燒電力控制箱;並警告校內存有大量汽油彈及易燃物,一旦起火或造成嚴重傷亡。
  • 校方説法:校方此時已多次呼籲校外人士離開,並對校園安全及危險品表示憂慮(詳見下文「危險品與化學品憂慮」節)。

11 月 15 日(星期五)——示威者撤離

時間 經過 來源
約 03:00 經談判,示威者宣佈重開吐露港公路(南北各一線、24 小時通行),以換取政府承諾不取消 11 月 24 日區議會選舉。三名蒙面示威者見記者,宣佈開放公路、向市民致歉,並要求政府承諾不取消/不延期區選、釋放被捕者、24 小時內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中大學生會表示未出席此記者會、與之無涉 antielab-conflicts、維基(中)、英文維基、CUSP、政府新聞處
約 06:00 示威者搬開雪糕筒等障礙,讓南北各一行車線通車,路面仍有雜物 維基(中)、CUSP
約 12:00–12:20 吐露港公路全面恢復通車;政府表示公路被「惡意堵塞」近 60 小時 維基(中)、CUSP
約 16:00 警方批評校方無力管理、指校園成「兵工廠」(延續 14 日説法) 維基(中)、CUSP
段崇智發公開信,要求所有外來人士即時離開中大,否則尋求政府部門協助(全文要點見下節) now 新聞、中時、維基(中)
約 19:40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拒絕回應示威者訴求後,示威者重新堵塞吐露港公路 維基(中)、英文維基、CUSP
約 21:30 校方強制關閉新亞書院宿舍,派巴士撤離師生 CUSP、維基(中)
約 22:00(一説約 21:00 前) 二號橋有車輛起火爆炸、冒濃煙;當晚示威者陸續撤離,至深夜二號橋示威者全部撤離 維基(中)、大紀元、CUSP
  • 「重開公路」引發內部分裂:約 3:00 凌晨「重開吐露港公路換區選」的安排公佈後,前線示威者隨即另開記者會表示反對,稱此舉背離運動「五大訴求」,改為要求政府釋放所有被捕者併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據 antielab-conflicts、維基中、CUSP)。這一公路重開與「換區選」的取態,凸顯運動內部就策略目標的分歧。
  • 當日下午人數驟減、巴士疏散:據記載,11 月 15 日下午留守中大的示威者人數驟減,現場並安排巴士將人員疏散至沙田(據 antielab-conflicts、維基中、CUSP)。
  • 示威者撤離原因(多方説法):據英文維基及報道,示威者撤離與內部就「固守校園」抑或「保持運動流動性(如水原則)」的分歧有關;亦有人憂慮校園被圍、補給與退路受限。同期(11 月 17 日起)衝突焦點轉移至理工大學(PolyU),爆發更長時間的圍困。
  • 後續:示威者大致於 11 月 15–16 日離開中大,對校園的佔據持續約一週。其後中大逐步實施校園出入管理(公開報道稱約 11 月 20 日起進出需出示證件),並於 11 月下旬宣佈恢復運作(具體日期待核實,公開報道有稱 11 月 25 日恢復者)。

五、段崇智 11 月 15 日公開信(要點)

據 now 新聞、中時新聞網及維基百科轉述,段崇智 11 月 15 日公開信要點包括:

  • 強烈譴責有人從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的「不負責任」行為;
  • 指目前校內大多數人並非中大學生;校內出現縱火、校巴被盜用、建築被毀或佔據,甚至有人從校外運物資入校製造汽油彈;
  • 指自週三(11 月 13 日)起,進出大學者更須被蒙面示威者搜查及出示身份證明;
  • 形容中大已被蒙面示威者佔領,「情況完全失控及不可接受」;
  • 要求所有外來人士即時離開中大,否則將尋求相關政府部門協助。

各方對該信的反應:中大校友、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啓明批評段崇智處理不周、無法控制學生(據公開報道)。亦有學生及部分校友認為校長在兩難處境下已盡力斡旋。本文並陳不同評價,不作評斷。


六、武器、彈藥與攻防手段

1. 彈藥與器材統計(口徑不一,並陳)

不同來源對 11 月 11–15 日警方在中大發射的彈藥總數記載略有出入:

來源 催淚彈 橡膠子彈 布袋彈(bean bag) 海綿彈(sponge) 水炮車
《中大學生報》CUSP(11 月 11–15 日合計) 2,330 1,770 434 159 1(次部署)
英文維基/報道(11 月 12 日單日,警方報告口徑) 約 1,567 約 1,312 約 380 126(海綿彈/榴彈)
  • 上述差異,主要源於統計區間不同(單日 vs. 五日合計)及來源不同,本文並陳,不取單一定論。
  • 另據維基(中),11 月 19 日警方曾稱在中大搜獲約 3,900 枚汽油彈(此為警方説法)。

2. 示威者一方的器材與手段

據多方報道(HKFP、英文維基、CUSP、新聞報道):

  • 投擲物:汽油彈(燃燒彈)、磚塊、雜物;
  • 遠程器材:取用校內體育用品倉的弓箭、標槍、網球拍等;自制投石器(catapult/makeshift catapult);據 Vice 等報道,曾有「火箭」(點燃的箭)射向警方;據公開報道,曾有警員被箭射中小腿(具體傷情與人數待核實);
  • 防禦工事:以磚塊、傢俱設路障;設置「鐵釘板」(caltrops)等障礙物。

量化對稱性説明:本文對警方彈藥能給出較詳盡的分項統計(見上「彈藥與器材統計」表),系因 CUSP、英文維基等有相對系統的清點數據;而示威者一方的攻擊性手段(汽油彈總數、酸彈、箭傷人數等)多隻見「據報道」「待核實」式概述,缺乏同等口徑的系統量化。此詳略差異系來源可得性所致,並非有意偏重某一方;讀者不應據彈藥統計的詳盡程度,對雙方烈度形成不均衡印象。 其中警方 11 月 19 日稱在中大搜獲約 3,900 枚汽油彈(見上節),為示威者一方少數有具體數字的警方説法。

3. 警方一方的手段

催淚彈、橡膠子彈、布袋彈、海綿彈/榴彈、胡椒球彈,以及水炮車(噴射含染色劑/刺激性液體)。警方稱其行動旨在止暴制亂、保護公共設施(二號橋及下方公路、路軌);示威者及部分師生則形容為「濫用武力」。用語隨立場而異,本文轉述時註明各方説法。


七、危險品與化學品憂慮

中大設有理學院及多個實驗室,存放具危險性的化學品。事件期間及之後,校園化學品安全為各方所關注(據 SCMP、HKFP、公開報道):

  • 校園化學品被取用/流失:據 SCMP(2019 年 11 月)及公開報道,中大、理工大學、城市大學先後向警方報稱實驗室有化學品流失。就中大而言,有報道列出流失量約為:濃硝酸約 80 升、濃硫酸約 17.5 升、己烷(hexane)約 2.5 升(此為報道所引數字,歸於警方/校方報稱,具體口徑待進一步核實)。
  • 專家警告:據 SCMP,前中大講師鄺士山(Kenneth Kwong Si-san)等專家指,部分流失化學品(報道提及氰化鋅 zinc cyanide、亞砷酸鈉 sodium arsenite 等,屬氰化物及砷化物的變體)雖通常僅小量儲存、作催化劑用,但若進入眼或口可致命。警方形容大學校園如「火藥桶」,憂慮被取用的危險品或被用於製造汽油彈、酸彈等。
  • 後續司法跟進:據 HKFP(2024 年 4 月)及 SCMP 報道,多年後的法庭審訊中,控方曾指有激進團體於 2019 年從大學實驗室盜取化學品用於製造爆炸品的「炸彈陰謀」案(涉事高校包括浸會大學等;案件被告人數、罪成與否等以法庭最終裁決為準,部分被告其後被裁定相關恐怖主義罪名不成立——見 HKFP 2025 年報道)。本文僅客觀轉述司法程序中的指控與裁決,不就個案作判斷。
  • 校方措施:校方就化學品安全發出憂慮、呼籲外來人士離開,並配合相關部門處理(具體處置細節待核實)。

八、傷亡與拘捕數字(口徑不一,並陳)

各來源對傷亡與拘捕的統計口徑、區間不同,差距頗大,本文並陳:

項目 數字 來源/口徑説明
受傷(示威者/學生) 至少 119 人 英文維基、公開報道(多歸於 11 月 12 日或整段事件)
受傷(警員) 4 人 CUSP
被捕(全港,11 月 12 日單日) 142 人 英文維基(警方公佈;非全部於中大被捕)
被捕(中大學生,與本事件直接相關) 9 名學生(其中 7 名為中大學生) CUSP
定罪(與本事件相關) 3 人(其中 2 名為中大學生) CUSP
  • 説明:「142 人」為 11 月 12 日全港拘捕數,與「中大學生 9 人被捕」並非同一口徑,不可直接相加或混同。其餘更細分的傷亡數字(如記者、急救人員受傷等)散見各報道,本文不逐一羅列以免誤差。凡數字以來源為準,不確定處已標註。

九、各方聲明與説法對照

以下按行為主體歸納各方公開表態,力求平衡呈現。各方用語、定性不同,本文據來源轉述、註明出處,不作評斷。

1. 校方(中大)

  • 11 月 11 日聲明:指二號橋有人投擲磚塊、汽油彈,警方以催淚彈、橡膠子彈回應;5 名中大學生被捕,校方已尋求義務律師及醫療協助;呼籲各方剋制、循溝通解決(中大傳訊及公共關係處)。
  • 11 月 12 日:段崇智及副校長到場試圖斡旋、要求停火,段本人中催淚彈不適,其後入威爾斯親王醫院休養(據維基「段崇智」條目,住院休養至 12 月 3 日出院返校)。
  • 11 月 13 日:宣佈即時取消本學期校本部課程、提早結束第一學期。
  • 11 月 15 日:發公開信,形容校園「情況完全失控」,要求外來人士即時離開,否則尋求政府協助。

2. 警方

  • 行動定性:將示威者行為定性為「非法集結」「暴動」相關;警方公共關係科表示行動旨在止暴制亂、保護公共設施。
  • 11 月 14 日:總警司謝振中稱校園被用作「兵工廠及軍火庫」,憂慮校內易燃物造成傷亡。
  • 談判:11 月 12 日拒絕繼續談判,稱校長「無法控制其學生」,要求段崇智「立即離開」。
  • 撤離:11 月 12 日約 22:00 後宣佈為防局勢進一步升級而撤出校園。

3. 政府

  •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11 月 15 日拒絕回應示威者就區議會選舉等的訴求(據報道)。
  • 政府就吐露港公路:表示公路遭「惡意堵塞」近 60 小時,對市民交通造成嚴重影響。
  • 政府/運輸署:11 月 13–14 日就公路重開持謹慎態度,曾以安全為由維持封閉。

4. 學生與學生會

  • 中大學生會:曾就警方入校申請禁制令(11 月 13 日被法院駁回);並表明 11 月 15 日凌晨三名蒙面示威者的記者會與學生會無涉。
  • 部分學生:參與防守、設路障、提供急救與物資;亦有學生及師生憂慮校園被外來者主導、危險品風險(如段崇智公開信所述)。
  • 校園內部聲音並非鐵板一塊:有支持固守者,有主張撤離者,亦有不願捲入衝突的師生,意見分歧明顯。

5. 內地生、本地生、國際生

  • 內地生:部分選擇離校、經深圳方向撤離;對官媒「大逃亡」式報道,有內地生公開表達不滿、指報道失實(見前文)。
  • 本地生:參與程度與立場不一,從積極參與到憂慮校園安全者皆有。
  • 國際生/交換生:部分獲領事館或駐港機構協助離港(如約 85 名台灣學生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協助返台)。
  • 其他:台灣方面,時任總統蔡英文曾就大學校園遭「侵入」及言論自由發文表達關注(據英文維基轉述)。

6. 其他大學

  • 據英文維基,香港多間大學曾發聯合聲明,指佔領校園之事超出校方管治範圍,促請政府介入解決。

十、影響與後續(簡述)

  • 學期:中大第一學期提早約一個月結束,課程轉網上或另作安排;期末安排受重大影響(詳細補考/評核安排待核實)。
  • 校園設施:大學站(港鐵東鐵線)嚴重損毀,港鐵形容損毀程度「前所未見」、修復近乎「重建」,自 11 月 12 日關閉,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重開(D 出口延至 2020 年 1 月 12 日重開),高峯期每日逾 200 名工人搶修(據 SCMP、公開報道,重開後部分出入口、閘機、顯示屏一度未恢復);二號橋一帶、校園多處留有衝突痕跡。
  • 運動走向:中大事件後數日,衝突焦點轉至理工大學(PolyU),自 11 月 17 日起爆發更長時間、更激烈的圍困(另文詳述/另見相關條目)。
  • 長期爭議:該校園衝突是反修例運動中最受關注的事件之一。支持運動者多以「保衞戰」稱之,視為學生與市民守護校園與抗爭的象徵;持相反立場者(含警方、建制媒體及部分內地輿論)則多以「暴亂」「佔領」「兵工廠」等定性。兩種敍事長期並存,本文如實記錄雙方用語與説法,不作價值判斷。

在 11 月高校衝突中的位置(橫向定位)

將中大事件置於 2019 年 11 月多間高校衝突的脈絡中,可見其位置(據英文維基、公開報道):

  • 時間最早:在該波高校衝突中,中大沖突(11 月 11–15 日)爆發於理大圍困(11 月 17 日起)之前,是 11 月「高校戰」的開端之一;同期香港大學(港大)、城市大學(城大)等亦有衝突。
  • 圍困時間相對最短:示威者對中大的佔據持續約一週(11 月 15–16 日前後大致撤離),相較理大長達約十餘日的圍困,時間明顯較短。
  • 校長親身斡旋:中大事件的一項突出特徵,是校長段崇智 11 月 12 日親赴二號橋現場與警方談判(並中催淚彈),前校長沈祖堯、議員等亦到場——校方高層親身介入勸停的程度,在該波高校衝突中較為罕見。

國際與人權機構反應

  • 學術自由組織:總部設於美國的 Scholars at Risk(學者風險網絡)就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中大、港大、理大三校事件發表報告,對香港大學校園發生的「警方進入及大規模暴力」表示嚴重關注,強調當局雖有維持秩序之責,亦須剋制並尊重院校自主與表達自由(據 Scholars at Risk 報告)。
  • 台灣方面:時任總統蔡英文曾就大學校園遭「侵入」及言論自由發文表達關注(據英文維基轉述)。
  • 其他人權機構:人權觀察、國際特赦組織等亦曾就反修例運動期間警方武力使用整體表態(具體就中大事件的逐條評述待核實,本文不臆補)。

法律與問責後續

  • 示威者方檢控:與本事件直接相關者中,CUSP 記 9 人被捕(其中 7 名為中大學生)、3 人定罪(其中 2 名為中大學生);詳見上「傷亡與拘捕」節。
  • 化學品/炸彈案:多年後的法庭審訊涉及 2019 年從大學實驗室盜取化學品製造爆炸品的指控,部分被告其後被裁定相關恐怖主義罪名不成立(2025 年 9 月,據 HKFP);詳見上「危險品與化學品憂慮」節。
  • 警方問責: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IPCC)於 2020 年 5 月 16 日發表反修例運動專題審視報告,提出 52 項建議(據公開報道)。就中大/高校衝突中是否有警員被檢控、以及該報告對高校衝突的具體處理,公開資料所載有限,本文不臆補,相關細節待核實。

與既有文檔之互見

  • 綜述性脈絡(中大學生運動與社會參與史,含火紅年代、八九民運、佔中、反國教等)見:../07-student-life/social-history.md
  • 本文為該綜述中「2019 反修例」部分的深度詳盡版,聚焦 11 月中大校園事件。

來源

注:本文記載的時間、數字與引語均來自上述公開來源;不同來源記載有出入處已並陳或標註「待核實」。如發現訛誤,歡迎據更權威之一手資料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