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色版事件:中大學生報與一場「文化戰爭」(2007)
2006年12月,改革後的《中大學生報》增設「情色版」,本意是批判社會「單線、扭曲的情慾想像」、打破一元化的性論述。情色版安靜地出了五期,直到2007年5月7日《星島》《東方》《明報》同日大篇幅報導——問卷中「亂倫」「人獸交」等提問被推上風口浪尖。三日後校方發出12封警告信,淫審處隨即暫評「二級不雅」;而當網民集體反諷投訴《聖經》時,公共審查的雙重標準也就擺到了枱面上。這場由校園小風波演成的「文化戰爭」,最終在2008年的高等法院判決與校方「不予追究」中收場,卻留下一封未收回的警告信。
緣起:一個「打破一元性論述」的版面
2006年12月6日,隸屬第34屆編委的《中大學生報》出版了第一期「情色版」。在編輯的自我陳述中,這個版面的存在不是為了獵奇,而是一種批判姿態:「情色版之成立,旨在打破一元性論述,解放遭這道論述壓迫的弱勢者。」(〈無懼污名 重尋真性〉,《中大學生報》號外2007.5.8;《中大五十年》上冊,頁190)
所謂「一元性論述」,在編輯看來,就是社會上「性是亦只是男人對女人的淫慾發洩」「大學生是天之驕子」這類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成見。情色版設有性信箱(如「Stephy信箱」)、情色故事、淫褻繪本評介,以及一份引發後來全部爭議的「情色版問卷」。問卷以一問一答方式,設問讀者「是否曾幻想跟爸爸媽媽兄弟姐妹做愛」「最想跟什麼動物做愛」等——亦即後來媒體反覆引用的「亂倫」與「人獸交」設問。
(問卷內容據《中大學生報》2007年1–3月號;另見維基百科「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條目轉錄。)
情色版從2006年12月到2007年4月共出五期,原本相安無事。第三期(2007年2月6日)、第四期(3月6日)均載有問卷及讀者回應。引爆事件的並非版面存在了五個月這件事本身,而是數月後一次突如其來的媒體聚焦。
經過:從讀者投訴到全城風暴
2007年5月6日,中大神學院兩名學生黃達威(王達威)、馮子釗向報章投訴情色版內容。(據維基百科條目;《中大五十年》上冊前言亦提及二人身份被網民揭發,分別為播道會恩泉堂傳道人及宣道會真道堂成員。)
5月7日,《星島》《東方》《明報》同日報導情色版,《東方日報》註明此為「馮子釗爆料」;同日署名王達威的評論刊於《星島日報》大力抨擊。中大隨即發表聲明,表示「要求學生有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操守」「絕不容許學生以不雅及色情的方式出版刊物」,並稱已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中大校方發言人語,《中大五十年》上冊,頁176)
5月8日,幾乎所有媒體大篇幅報導,部份以「亂倫」「人獸交」作標題。學生報出版第一份號外及〈無懼污名 重尋真性〉聲明,堅持立場:「指出國王沒穿衣的,唯有不拘謹害羞的誠實小子。」(頁191)同日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已接獲投訴。
5月9日,媒體以「中大學生報拒認錯」繼續報導;據記載,學生報300份號外被棄置於回收箱。學生報出版第二份號外及〈衝破禁忌 重建道德〉聯署聲明,提出一句日後被反覆引用的論斷:「堅守禁忌不是道德,恰好相反,禁忌往往是不道德的根源。」(頁194)
5月10日,媒體報導53名中大學生聯署,要求「回水」(退款)和道歉。當日「性,我們如何表述」論壇於中大烽火台舉行;論壇末段,署理教務長吳樹培向學生報全體出版委員發出12封「嚴重警告」信,指內容「超出社會可接受的道德底線」,並引《學生會會章》第19.1條「行為有損校譽或本校利益」,要求停止出版分發;同日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表示「考慮處分」。學生報當即發表〈堅決反對校方不義裁決聲明〉,列舉校方「九大不義」(程序倉促、不足48小時聆訊、未明確指出不雅期數內容、未經淫審處裁定便妄下結論等),要求「立即收回裁決結果」。(頁192)
5月11日起,聲援與道德批判兩線並進。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率先發聲明支持(5月11日);5月12日「言論空間的底線?多元與尊重」論壇於旺角西洋菜街舉行;5月13日自治八樓、中大校友關注組、中大員工總會、政政系及文宗系同學等各自發聲明;5月14日新亞學生會呼籲校方停止干預;5月15日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發聲明支持。另一邊,5月16日《星島》刊登全版廣告公開信批評學生報,署名「一羣真正弱勢的香港市民、以及中大舊生」。
5月15日是關鍵的一天。 淫褻物品審裁處(淫審處)裁定學生報2月、3月號及網上版為「第二類·不雅」(俗稱「二級不雅」);據記載影視處至該日已接152宗投訴。淫審處依《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香港法例第390章)成立,由主審裁判官及審裁委員組成。
5月16日,出現了整起事件最具反諷意味的一幕。 網民針對「《聖經》中亦載有亂倫、強暴等情節」一點,發起集體投訴《聖經》不雅的行動——淫審處裁定學生報不雅後,影視處在5月15至17日間收到逾1,400宗、累計逾2,000宗投訴《聖經》不雅的個案。這些投訴最終均不獲影視處受理,但它們提出的詰問很直接:同樣寫到亂倫與強暴,何以一者評為不雅、另一者不受審查。
5月17日,學生報編輯與副校長鄭振耀會面,校方稱警告信「只是勸喻」,並表示不會資助上訴。5月18日,中大學生報正式向審裁處申請覆核。5月22日,《明報》〈星期日生活〉因轉載相關討論,送檢後亦被暫評為「二級不雅」。5月25日,學生報出版五月號,部份媒體評為「收斂」。
各方角力:一場「文化戰爭」的眾聲喧譁
事件被稱作「文化戰爭」,是因為它在兩週內把一份學生刊物的爭議,牽扯進性、階級、世代、宗教與審查制度等多條線索。各方立場大致可並陳如下。
校方:道德底線與校譽。 中大校方認為情色版內容「超出社會可接受的道德底線」,要求學生有「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操守」,引《學生會會章》第19.1條「行為有損校譽或本校利益」發出12封警告信並考慮紀律處分。(《中大五十年》上冊,頁176、192)
學生報:打破壓迫與捍衞自治。 學生報堅持情色版旨在批判社會「單線、扭曲的情慾想像」、解放遭壓迫的性小眾,並指控校方程序不義、侵犯學生民主自治與言論自由。其立場可由號外中的幾句概括:「追求真相,不滿足於虛偽苟安,這是大學應有的理念,也是《中大學生報》堅持的道德原則。」(〈衝破禁忌 重建道德〉,頁193)
學者一:聚焦「眼高手低」。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鄭巧玲撰〈無關道德〉(《明報》2007.5.8),批評編輯思維「片面化、單面化、表面化」,把反思性愛變成單純色情描寫,屬傳播技術失誤。中大宗教研究學者黃慧貞則在〈國王的裸體〉(《明報》2007.5.17)中點出爭議的兩面:「眾人的指摘大致可分兩方面:其一是報刊『情色版』問卷所提及的內容,其二是編輯的『眼高手低』。」(頁203)她借安徒生童話辯護提問的正當性:「就如國王的新衣故事中的小孩是對的,因為他們斗膽對一個大家都噤若寒蟬的話題發問。」(頁204)
學者二:學術語言 vs 主觀經驗。 王邦華在〈學生報,你的描寫怎麼這麼低俗下流?〉(《香港獨立媒體網》2007.5.18)中援引傅柯(Foucault)理論辯護:「主觀經驗的描寫一定是下流而地位低於學術語言嗎?……主觀性經驗的地位高低和當時權力網絡有密切關係。」他批評公共空間的性論述被人為割裂為「權威的客觀知識 vs 沒有討論價值的主觀經驗」兩極。(頁200–201)
學者三:世代與權力。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高級講師馬嶽撰〈天星·皇后·情色〉(《明報》2007.5.23),以後物質主義(post-materialism)與世代論框架,將此事與天星、皇后碼頭保育並列。他寫道:年輕人「看到的不是道德的規範,而是家長們赤裸裸的權力」;並反諷掌權者:「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歸根究柢只是我們的,因為我們擁有權力。」(頁210)同樣身在中大政政系的高級講師蔡子強,則在〈愛在漫天風雨時〉(《明報》2007.5.15)中追憶前校長高錕往事——「懲罰?我為什麼要懲罰學生?」——呼籲校方寬容:「正正是當學生的看法與我們南轅北轍……校方仍能表現出尊重和包容,才真正最能體現出我們對獨立思考和批判思維的真誠。」(頁205、208)
評論人:以國際經驗對照。 梁文道撰〈學習哈佛〉(《明報》2007.5.17),以哈佛情色刊物 H-Bomb、耶魯「性愛週」為例,肯定大學容許出版情色刊物的自由,批評中大「先行假設學生『犯事』,一步就跳到了紀律審裁的機制」。(頁215)
編輯同儕的辛辣批評。 聲援一方並非鐵板一塊。第31屆中大學生報總編輯曾瑞明在〈冷言冷語論情色(中)〉(《香港獨立媒體網》2007.5.31)中,對編輯的回應作出本事件中最辛辣的批評,質疑編輯「何以有信心代某階級發聲」,並引明報社論提醒:「學生報負責人宣放開胸懷,聆聽意見,接受批評。社會是互動的,盲目的我行我素本身就是一個錯誤。」(頁211)
宗教/福音團體:衝擊傳統價值。 以神學學者郭鴻標為代表的一方認為,學生報辦情色版「有明確目標,就是要衝擊傳統道德價值」、顛覆傳統家庭婚姻價值。被指與投訴背景相關的明光社等宗教團體,對情色版持明確道德批判立場。評論人安徒在〈文化戰爭與道德聖戰〉中,將事件定性為以「宗教 vs 世俗」對抗模式發動的「文化戰爭」,並同時警告民粹主義是「雙刃劍」。
餘響:司法翻盤與一封未收回的信
事件的兩條戰線——司法與紀律——都拖到2008年才落幕,兩邊的結果並不對稱。
司法層面:學生報與明報勝訴。 學生報與明報分別就淫審處的暫定評級提出司法覆核。代表學生報的大律師沈士文指,淫審處未按《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14(3)(c)條指明物品淫褻或不雅的「部分」,也未按第10條考慮物品「整體上的顯著效果」及「是否具真正目的」,而是將多篇不同文章、圖片混為一體評級。
2008年10月21日,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判學生報與明報司法覆核勝訴,指淫審處程序失當——未按條例指明不雅部分、不能將多篇文章圖片混為一體評級——撤銷暫定評級,且毋須重新評級。(判決日期、法官、判決理由經維基百科及香港中文大學傳訊及公共關係處回應交叉核實。)負責出版2007年4月號的第37屆總編輯曾昭偉所編一期,淫審處早已評為「既非淫褻亦非不雅」,故就該期的投訴本不成立。
紀律層面:不予追究,個案結束。 校方的紀律程序則走得更慢。2008年3月,中大在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下成立新的裁決小組;數日後裁決小組宣佈「不予追究」,個案結束。(書內載3月13日,維基百科等網絡來源作3月12日——日期有一日之差。)其時,2、3月號總編輯唐世豪已退學,司法覆核中由其代表學生報;4月號總編輯曾昭偉則未被處分。
歷史定位。 在《中大五十年》的敍述框架裏,杜振豪以〈從校園掀起的文化戰爭〉為這一組史料作前言,定調清晰:這是一場由校園小風波演成的、關於「性、宗教、教育與審查制度」的文化戰爭。它牽動的不只是學生報的存廢。香港社會在性論述、公共審查、學術自由、世代權力等議題上原本各自潛伏的張力,被這件事在幾週內一併攤開;網民集體投訴《聖經》一節尤其如此——它用一種近乎行為藝術的做法,把「淫審制度區別對待」這句抽象批評,變成了難以迴避的具體詰問。
事件之後,「大學應如何對待與主流南轅北轍的學生言論」在中大乃至香港高教界一直沒有定論。情色版事件因而成為一個反覆被援引的座標:司法層面是出版自由的一次勝訴,制度層面則留下那封始終未收回的警告信。
來源
- 《中大五十年》上冊(中大五十年編輯委員會編,2015年12月,ISBN 978-988-14266-0-4)。本文引用的具體篇章:
- 杜振豪〈從校園掀起的文化戰爭〉(前言),頁176–181
- 〈情色版事件時序表〉,頁182–183
- 〈無懼污名 重尋真性〉(《中大學生報》號外,2007.5.8),頁190–191
- 〈堅決反對校方不義裁決聲明〉(《中大學生報》號外,2007.5.10),頁192
- 〈衝破禁忌 重建道德——要求影視處判決中大學生報無罪聯署聲明〉(號外,2007.5.9),頁193–195
- 吳嘉倫〈情色版事件之法庭篇〉,頁196–197
- 鄭巧玲〈無關道德〉(原刊《明報》2007.5.8),頁198–199
- 王邦華〈學生報,你的描寫怎麼這麼低俗下流?〉(原刊《香港獨立媒體網》2007.5.18),頁200–202
- 黃慧貞〈國王的裸體〉(原刊《明報》2007.5.17),頁203–204
- 蔡子強〈愛在漫天風雨時——再評中大學生報事件〉(原刊《明報》2007.5.15),頁205–208
- 馬嶽〈天星·皇后·情色〉(原刊《明報》2007.5.23),頁209–210
- 曾瑞明〈冷言冷語論情色(中)〉(原刊《香港獨立媒體網》2007.5.31),頁211–213
- 梁文道〈學習哈佛〉(原刊《明報》2007.5.17),頁214–216
- 前言註所述郭鴻標、安徒〈文化戰爭與道德聖戰〉立場概述,頁179、181
- 媒體報道與原始評論(部分篇目原刊,詳見上列書內輯錄的出處):
- 《明報》《星島日報》《東方日報》2007年5月7–8日相關報導(情色版投訴與「馮子釗爆料」)
- 《明報》〈星期日生活〉2007年5月13日(諧擬情色問卷)、5月22日(送檢後被評二級不雅)
- 《大紀元》〈審裁處裁定中大學生報不雅有損校譽〉,2007.5.16,http://hk.epochtimes.com/news/2007-05-16/31832315
- 《新浪娛樂》〈《明報》網站仍轉載《中大學生報》情色版〉,2007.5.16,http://ent.sina.com.cn/s/h/2007-05-16/07111555575.html
- 《蘋果日報》〈《中大學生報》及《明報》不服 情色版覆核 律師轟淫審處〉,2008.9.18,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080918/6UDEFSSNCR5IMPMTRZEA4GYUVA/
- 其他網絡來源:
- 維基百科〈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https://zh.wikipedia.org/zh-hk/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 (核實:問卷設問、警告信日期與數量、淫審處評級日期、聖經投訴數、明報評級日、司法覆核判決日期/法官/理由、紀律裁決結果、總編輯與投訴人姓名)
- 維基新聞〈明報引用情色版 被裁定為不雅〉,https://zh.wikinews.org/zh-hans/明報引用情色版_被裁定為不雅
- 香港中文大學傳訊及公共關係處〈中大就高等法院對《中大學生報》內容評級的裁決發表回應〉,https://www.cpr.cuhk.edu.hk/tc/press_detail.php?id=376
- 香港獨立媒體網〈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風波事件〉,https://www.inmediahk.net/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風波事件
- 梁旭明(Yuk Ming, Lisa Leung)〈論《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風波〉(學術論文),Lingnan Commons,https://commons.ln.edu.hk/sw_master/3430/
- 維基百科〈明光社〉,https://zh.wikipedia.org/zh-tw/明光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