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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色版事件:中大学生报与一场「文化战争」(2007)

轶事 约 7,243 字 · 15 分钟 更新 2026-06-08

2006年12月,改革后的《中大学生报》增设「情色版」,本意是批判社会「单线、扭曲的情慾想像」、打破一元化的性论述。情色版安静地出了五期,直到2007年5月7日《星岛》《东方》《明报》同日大篇幅报导——问卷中「乱伦」「人兽交」等提问被推上风口浪尖。三日后校方发出12封警告信,淫审处随即暂评「二级不雅」;而当网民集体反讽投诉《圣经》时,公共审查的双重标准也就摆到了台面上。这场由校园小风波演成的「文化战争」,最终在2008年的高等法院判决与校方「不予追究」中收场,却留下一封未收回的警告信。

缘起:一个「打破一元性论述」的版面

2006年12月6日,隶属第34届编委的《中大学生报》出版了第一期「情色版」。在编辑的自我陈述中,这个版面的存在不是为了猎奇,而是一种批判姿态:「情色版之成立,旨在打破一元性论述,解放遭这道论述压迫的弱势者。」(〈无惧污名 重寻真性〉,《中大学生报》号外2007.5.8;《中大五十年》上册,页190)

所谓「一元性论述」,在编辑看来,就是社会上「性是亦只是男人对女人的淫慾发洩」「大学生是天之骄子」这类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成见。情色版设有性信箱(如「Stephy信箱」)、情色故事、淫亵绘本评介,以及一份引发后来全部争议的「情色版问卷」。问卷以一问一答方式,设问读者「是否曾幻想跟爸爸妈妈兄弟姐妹做爱」「最想跟什麽动物做爱」等——亦即后来媒体反复引用的「乱伦」与「人兽交」设问。
(问卷内容据《中大学生报》2007年1–3月号;另见维基百科「中大学生报情色版事件」条目转录。)

情色版从2006年12月到2007年4月共出五期,原本相安无事。第三期(2007年2月6日)、第四期(3月6日)均载有问卷及读者回应。引爆事件的并非版面存在了五个月这件事本身,而是数月后一次突如其来的媒体聚焦。

经过:从读者投诉到全城风暴

2007年5月6日,中大神学院两名学生黄达威(王达威)、冯子钊向报章投诉情色版内容。(据维基百科条目;《中大五十年》上册前言亦提及二人身份被网民揭发,分别为播道会恩泉堂传道人及宣道会真道堂成员。)

5月7日,《星岛》《东方》《明报》同日报导情色版,《东方日报》註明此为「冯子钊爆料」;同日署名王达威的评论刊于《星岛日报》大力抨击。中大随即发表声明,表示「要求学生有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操守」「绝不容许学生以不雅及色情的方式出版刊物」,并称已成立调查委员会跟进。(中大校方发言人语,《中大五十年》上册,页176)

5月8日,几乎所有媒体大篇幅报导,部份以「乱伦」「人兽交」作标题。学生报出版第一份号外及〈无惧污名 重寻真性〉声明,坚持立场:「指出国王没穿衣的,唯有不拘谨害羞的诚实小子。」(页191)同日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影视处)已接获投诉。

5月9日,媒体以「中大学生报拒认错」继续报导;据记载,学生报300份号外被弃置于回收箱。学生报出版第二份号外及〈衝破禁忌 重建道德〉联署声明,提出一句日后被反复引用的论断:「堅守禁忌不是道德,恰好相反,禁忌往往是不道德的根源。」(页194)

5月10日,媒体报导53名中大学生联署,要求「回水」(退款)和道歉。当日「性,我们如何表述」论坛于中大烽火台举行;论坛末段,署理教务长吴树培向学生报全体出版委员发出12封「严重警告」信,指内容「超出社会可接受的道德底线」,并引《学生会会章》第19.1条「行为有损校誉或本校利益」,要求停止出版分发;同日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表示「考虑处分」。学生报当即发表〈坚决反对校方不义裁决声明〉,列举校方「九大不义」(程序仓促、不足48小时聆讯、未明确指出不雅期数内容、未经淫审处裁定便妄下结论等),要求「立即收回裁决结果」。(页192)

5月11日起,声援与道德批判两线并进。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率先发声明支持(5月11日);5月12日「言论空间的底线?多元与尊重」论坛于旺角西洋菜街举行;5月13日自治八楼、中大校友关注组、中大员工总会、政政系及文宗系同学等各自发声明;5月14日新亚学生会呼吁校方停止干预;5月15日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学联)发声明支持。另一边,5月16日《星岛》刊登全版广告公开信批评学生报,署名「一群真正弱势的香港市民、以及中大旧生」。

5月15日是关键的一天。 淫亵物品审裁处(淫审处)裁定学生报2月、3月号及网上版为「第二类·不雅」(俗称「二级不雅」);据记载影视处至该日已接152宗投诉。淫审处依《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390章)成立,由主审裁判官及审裁委员组成。

5月16日,出现了整起事件最具反讽意味的一幕。 网民针对「《圣经》中亦载有乱伦、强暴等情节」一点,发起集体投诉《圣经》不雅的行动——淫审处裁定学生报不雅后,影视处在5月15至17日间收到逾1,400宗、累计逾2,000宗投诉《圣经》不雅的个案。这些投诉最终均不获影视处受理,但它们提出的诘问很直接:同样写到乱伦与强暴,何以一者评为不雅、另一者不受审查。

5月17日,学生报编辑与副校长郑振耀会面,校方称警告信「只是劝喻」,并表示不会资助上诉。5月18日,中大学生报正式向审裁处申请覆核。5月22日,《明报》〈星期日生活〉因转载相关讨论,送检后亦被暂评为「二级不雅」。5月25日,学生报出版五月号,部份媒体评为「收敛」。

各方角力:一场「文化战争」的众声喧哗

事件被称作「文化战争」,是因为它在两週内把一份学生刊物的争议,牵扯进性、阶级、世代、宗教与审查制度等多条线索。各方立场大致可并陈如下。

校方:道德底线与校誉。 中大校方认为情色版内容「超出社会可接受的道德底线」,要求学生有「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操守」,引《学生会会章》第19.1条「行为有损校誉或本校利益」发出12封警告信并考虑纪律处分。(《中大五十年》上册,页176、192)

学生报:打破压迫与捍卫自治。 学生报坚持情色版旨在批判社会「单线、扭曲的情慾想像」、解放遭压迫的性小众,并指控校方程序不义、侵犯学生民主自治与言论自由。其立场可由号外中的几句概括:「追求真相,不满足于虚伪苟安,这是大学应有的理念,也是《中大学生报》坚持的道德原则。」(〈衝破禁忌 重建道德〉,页193)

学者一:聚焦「眼高手低」。 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郑巧玲撰〈无关道德〉(《明报》2007.5.8),批评编辑思维「片面化、单面化、表面化」,把反思性爱变成单纯色情描写,属传播技术失误。中大宗教研究学者黄慧贞则在〈国王的裸体〉(《明报》2007.5.17)中点出争议的两面:「众人的指摘大致可分两方面:其一是报刊『情色版』问卷所提及的内容,其二是编辑的『眼高手低』。」(页203)她借安徒生童话辩护提问的正当性:「就如国王的新衣故事中的小孩是对的,因为他们斗胆对一个大家都噤若寒蝉的话题发问。」(页204)

学者二:学术语言 vs 主观经验。 王邦华在〈学生报,你的描写怎麽这麽低俗下流?〉(《香港独立媒体网》2007.5.18)中援引傅柯(Foucault)理论辩护:「主观经验的描写一定是下流而地位低于学术语言吗?……主观性经验的地位高低和当时权力网络有密切关系。」他批评公共空间的性论述被人为割裂为「权威的客观知识 vs 没有讨论价值的主观经验」两极。(页200–201)

学者三:世代与权力。 中大政治及行政学系高级讲师马嶽撰〈天星·皇后·情色〉(《明报》2007.5.23),以后物质主义(post-materialism)与世代论框架,将此事与天星、皇后码头保育并列。他写道:年轻人「看到的不是道德的规范,而是家长们赤裸裸的权力」;并反讽掌权者:「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究柢只是我们的,因为我们拥有权力。」(页210)同样身在中大政政系的高级讲师蔡子强,则在〈爱在漫天风雨时〉(《明报》2007.5.15)中追忆前校长高錕往事——「惩罚?我为什麽要惩罚学生?」——呼吁校方宽容:「正正是当学生的看法与我们南辕北辙……校方仍能表现出尊重和包容,才真正最能体现出我们对独立思考和批判思维的真诚。」(页205、208)

评论人:以国际经验对照。 梁文道撰〈学习哈佛〉(《明报》2007.5.17),以哈佛情色刊物 H-Bomb、耶鲁「性爱週」为例,肯定大学容许出版情色刊物的自由,批评中大「先行假设学生『犯事』,一步就跳到了纪律审裁的机制」。(页215)

编辑同侪的辛辣批评。 声援一方并非铁板一块。第31届中大学生报总编辑曾瑞明在〈冷言冷语论情色(中)〉(《香港独立媒体网》2007.5.31)中,对编辑的回应作出本事件中最辛辣的批评,质疑编辑「何以有信心代某阶级发声」,并引明报社论提醒:「学生报负责人宣放开胸怀,聆听意见,接受批评。社会是互动的,盲目的我行我素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页211)

宗教/福音团体:衝击传统价值。 以神学学者郭鸿标为代表的一方认为,学生报办情色版「有明确目标,就是要衝击传统道德价值」、颠覆传统家庭婚姻价值。被指与投诉背景相关的明光社等宗教团体,对情色版持明确道德批判立场。评论人安徒在〈文化战争与道德圣战〉中,将事件定性为以「宗教 vs 世俗」对抗模式发动的「文化战争」,并同时警告民粹主义是「双刃剑」。

余响:司法翻盘与一封未收回的信

事件的两条战线——司法与纪律——都拖到2008年才落幕,两边的结果并不对称。

司法层面:学生报与明报胜诉。 学生报与明报分别就淫审处的暂定评级提出司法覆核。代表学生报的大律师沈士文指,淫审处未按《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14(3)(c)条指明物品淫亵或不雅的「部分」,也未按第10条考虑物品「整体上的显著效果」及「是否具真正目的」,而是将多篇不同文章、图片混为一体评级。

2008年10月21日,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判学生报与明报司法覆核胜诉,指淫审处程序失当——未按条例指明不雅部分、不能将多篇文章图片混为一体评级——撤销暂定评级,且毋须重新评级。(判决日期、法官、判决理由经维基百科及香港中文大学传讯及公共关系处回应交叉核实。)负责出版2007年4月号的第37届总编辑曾昭伟所编一期,淫审处早已评为「既非淫亵亦非不雅」,故就该期的投诉本不成立。

纪律层面:不予追究,个案结束。 校方的纪律程序则走得更慢。2008年3月,中大在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下成立新的裁决小组;数日后裁决小组宣布「不予追究」,个案结束。(书内载3月13日,维基百科等网络来源作3月12日——日期有一日之差。)其时,2、3月号总编辑唐世豪已退学,司法覆核中由其代表学生报;4月号总编辑曾昭伟则未被处分。

历史定位。 在《中大五十年》的叙述框架里,杜振豪以〈从校园掀起的文化战争〉为这一组史料作前言,定调清晰:这是一场由校园小风波演成的、关于「性、宗教、教育与审查制度」的文化战争。它牵动的不只是学生报的存废。香港社会在性论述、公共审查、学术自由、世代权力等议题上原本各自潜伏的张力,被这件事在几週内一并摊开;网民集体投诉《圣经》一节尤其如此——它用一种近乎行为艺术的做法,把「淫审制度区别对待」这句抽象批评,变成了难以回避的具体诘问。

事件之后,「大学应如何对待与主流南辕北辙的学生言论」在中大乃至香港高教界一直没有定论。情色版事件因而成为一个反复被援引的坐标:司法层面是出版自由的一次胜诉,制度层面则留下那封始终未收回的警告信。

来源

  • 《中大五十年》上册(中大五十年编辑委员会编,2015年12月,ISBN 978-988-14266-0-4)。本文引用的具体篇章:
    • 杜振豪〈从校园掀起的文化战争〉(前言),页176–181
    • 〈情色版事件时序表〉,页182–183
    • 〈无惧污名 重寻真性〉(《中大学生报》号外,2007.5.8),页190–191
    • 〈坚决反对校方不义裁决声明〉(《中大学生报》号外,2007.5.10),页192
    • 〈衝破禁忌 重建道德——要求影视处判决中大学生报无罪联署声明〉(号外,2007.5.9),页193–195
    • 吴嘉伦〈情色版事件之法庭篇〉,页196–197
    • 郑巧玲〈无关道德〉(原刊《明报》2007.5.8),页198–199
    • 王邦华〈学生报,你的描写怎麽这麽低俗下流?〉(原刊《香港独立媒体网》2007.5.18),页200–202
    • 黄慧贞〈国王的裸体〉(原刊《明报》2007.5.17),页203–204
    • 蔡子强〈爱在漫天风雨时——再评中大学生报事件〉(原刊《明报》2007.5.15),页205–208
    • 马嶽〈天星·皇后·情色〉(原刊《明报》2007.5.23),页209–210
    • 曾瑞明〈冷言冷语论情色(中)〉(原刊《香港独立媒体网》2007.5.31),页211–213
    • 梁文道〈学习哈佛〉(原刊《明报》2007.5.17),页214–216
    • 前言註所述郭鸿标、安徒〈文化战争与道德圣战〉立场概述,页179、181
  • 媒体报道与原始评论(部分篇目原刊,详见上列书内辑录的出处):
  • 其他网络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