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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頭·外判與壟斷爭議:一家女工小店的十八年續約戰

食安 多方印證 約 3,715 字 · 8 分鐘 更新

在中大,飯堂幾乎都不是校方自己開的,而是「判頭」(承辦商)投標經營、合約到期重招。這套外判制度大體運轉無聲,直到一家由失業婦女經營的小賣部把它推到台前——這家店每隔幾年就要在招標桌上為生存而戰。本篇梳理判頭制的機制與「連鎖化」爭議,並以女工同心合作社的三次續約為主線,看「校園資源該交給財團,還是交給基層」這道難題。


一、判頭制怎麼運作:招標、合約與膳食管理小組

中大飯堂外判的核心,是「招標—合約—監管」三件套。據中大財務處公開的 「Canteens Management Sub-Committee Catering Outlet(s) Information」文件,校方設有膳食管理小組(Canteens Management Sub-Committee)統籌各餐飲外判點;承辦商透過投標取得某飯堂經營權,合約期滿須重新招標或續約。這意味着:

  • 飯堂的「生死」繫於合約。投標價、續約結果、承辦商自身的商業存續,共同決定了一家飯堂明年還在不在、菜單與價錢如何變。
  • 招標條件本身就是「政策」。校方在招標書裏寫什麼條件(價格上限、衞生要求、誰有資格投標),會實質影響最終由誰中標——這一點,在女工合作社的故事裏看得最清楚(見下)。

這套制度在運作層面相當低調,校方鮮少公開逐家飯堂的中標方、標價或評分細節;學生與公眾能看到的,多是「某家飯堂換人了/執笠了」的結果,而非招標過程。這種程序上的不透明,是後續一切爭議的底色。(注:本篇未見公開來源披露中大某次飯堂招標存在舞弊或黑箱操作的具體指控;此處所述為「過程不公開」這一結構性事實,而非任何特定違規事件。)


二、承辦商頻繁易主:判頭制的另一面

判頭制最直觀的體現,就是飯堂會「換人」甚至「執笠」。據 中大學生報「Canteensss!」一文對各書院飯堂的盤點,承辦商更替相當頻繁:

承辦商更替的後果,直接落在同學的餐盤上:熟悉的菜式消失、價錢重定、過渡期空窗。這種「不穩定」是外判制的內在特徵——當飯堂是一盤需要賺錢的生意,經營不善或不願續約,店就會關。

外判制也有勞資的一面。 據同一盤點,駿景研究生宿舍的承辦點「Be the Light」曾 「被懷疑涉及欠薪(suspected of involving in nonpayment of wages)」。這屬單一來源、措辭為「懷疑」的指控,本篇據實轉錄、不作認定(可信度:單一來源);但它點出判頭制的一個結構性風險——承辦商與其僱員的勞資糾紛,會在校園裏發生,而校方作為「業主/發判方」與這些糾紛的關係,往往界線模糊。


三、「大家樂化」:連鎖、壟斷與平民飯堂的張力

判頭制下的另一條爭議線,是連鎖餐飲集團進駐校園帶來的「商場化/連鎖化」憂慮。

具體而言,部分書院飯堂由大型連鎖集團承辦——據學生報盤點,善衡書院學生飯堂由美心(Maxim)集團承辦;校園裏也有星巴克等連鎖點。本部大膳堂走多檔快餐路線、人流極大,被同學順口編成 「中文大學大家樂,快餐飽肚味精多」的戲語。

這句戲語背後,是一種由來已久的擔憂:當飯堂越來越像「校園裏的連鎖快餐」,平民價、在地經營、人情味會不會被「標準化、利潤優先」取代?這種擔憂並非中大獨有,而是全港大專「校園商場化」討論的一部分。需要説明的是:

  • 「味精多」「難吃」屬同學的主觀口味評價,非檢測結論;
  • 「連鎖集團承辦某書院飯堂」是據實記名的事實,但「連鎖化=質素下降」則是一種價值判斷,本篇並置呈現、不代下結論。

正是在這種「財團 vs 平民」的張力裏,女工合作社成了一個標誌性的對照樣本——它代表了「另一種可能」:校園資源不一定要交給財團。


四、女工合作社三度續約:校園容得下一家小店嗎

這是中大判頭爭議裏最完整、也最有張力的一條故事線。綜合香港01 的專題、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的資料、中大學生報的編年史與維基百科:

緣起(2000–2001):據婦女勞工協會,2000 年中大同學基層關注組爭取將範克廉樓新設的小賣店交由基層團體承辦,而非任由大財團壟斷;據維基百科,同年 9 月校方裝修範克廉樓地庫預留位置,學生會遊説校方訂立有利民間團體的招標條件,最終女工會成功入標招標條件本身的傾斜,是這家店得以誕生的關鍵。

開業與立身(2001–2004):據維基百科,2001 年 11 月,九位失業婦女籌得二十萬資金,以「女工同心合作社」之名於中大開業;2004 年正式註冊為職工合作社,是香港第一間經漁農自然護理署註冊的職工有限合作社,也是首間在大學校園內的合作社。它的經營方式與判頭截然不同——據中大學生報的編年史,合作社沒有層級管理,工資、工時、賣什麼全由社員集體民主決定,只在無法達成共識時才以多數決投票

第一戰·2006:據香港01 專題,2006 年合作社遭遇搬遷/續約危機,陳健民教授與校方力爭,最終在校方的計分方案下「以一分之差成功續約」。一分之差——這個細節本身,就説明了「平民小店」在以分數和標價為尺的招標制裏有多脆弱。

第二戰·2014:據香港01 專題,2014 年中大學生會、學生報及基層關注組收集了 3000 個支持合作社的學生聯署,合作社最終成功續約。3000 個簽名,是同學用「聯署」這一民間手段為一家店續命的直接見證——它把「招標」從純商業問題,變成了「校園共同體要不要這家店」的公共議題。

第三戰·2019:據香港01 的同篇專題(標題即 「一場18年實驗·面臨續約:為何容不下小小地方?」),合作社運營約十八年之際,再次面對公開招標;報道引述社員之問——「點解學校咁大地方,唔容許團體搞下咁細嘅合作社?」(為什麼這麼大的校園,容不下一個團體搞這麼小的合作社?)。報道亦記下,這家店曾啓發港大、嶺大、城大、理大等院校的合作社實驗,但 那些合作社「近年都相繼結業」——中大這家,是少數撐下來的。

多方立場並置

  • 據合作社/支持方:合作社是「校園資源回饋社會、女工集體自主」的實驗,價錢相宜、補貼弱勢就業,理應在招標制裏獲得制度性的容納,而非每隔幾年就要為存活而戰。
  • 據校方/招標邏輯(綜合報道語境):飯堂外判須循公開招標、以統一標準(標價、計分等)擇優,程序上對所有投標者一視同仁;合作社與商業承辦商在同一制度下競爭。
  • 本篇並置呈現,不裁定孰是孰非。需要説明:截至本篇所據來源,2019 年招標的最終結果與合作社此後的存續狀態,未見單一權威來源給出確鑿定論;本篇據 2019 年前後的報道呈現「續約戰」的張力,後續進展請以最新一手信息為準(可信度:多方印證,惟最新結局存疑)。

五、為什麼這場「續約戰」值得被記住

女工合作社的故事,之所以超越「一家小賣部」的範疇,是因為它把判頭制裏幾個最關鍵的張力,濃縮成了一個具體、可感的樣本:

  1. 招標條件即權力。這家店當初能誕生,靠的是學生爭取來的「有利民間團體的招標條件」;它日後屢屢瀕危,也正因招標以標價和分數為尺,先天不利於「不以賺錢為目的」的經營者。
  2. 聯署即制衡。2014 年的 3000 人聯署,示範了校園共同體如何用民間手段,把本屬「行政—商業」的招標決定,拉回到「公共審議」的層面。
  3. 「容不容得下小店」是一道價值題。它問的不是「哪家標價更低」,而是「一所大學願不願意為多元、為弱勢就業、為在地人情,在制度裏留一塊不那麼計較盈虧的空間」。

這道題沒有標準答案,但它一次次在範克廉樓地庫那家小店的續約桌上被重新問起。判頭制管的是「誰來開飯堂」;而女工合作社的十八年,問的是「飯堂之外,校園還想成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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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自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