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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 — 治理架构与历任校长

概览 约 2,963 字 · 6 分钟

模块:00 概览 / 历史与治理 · 子文件:治理 (governance) 香港中文大学的治理权力载于《香港中文大学条例》及规程。最高名誉首长为监督(Chancellor),最高管治机构为大学校董会(Council),最高学术机构为大学教务会(Senate),行政首长为校长(Vice-Chancellor)


一、治理架构总览

监督 (Chancellor)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当然兼任
      │
副监督 (Pro-Chancellor)
      │
大学校董会 (Council) ── 最高管治及行政机构(主席领导)
      │
校长 / Vice-Chancellor & President ── 大学行政首长、当然校董
      │
常务副校长 (Provost) ── 学术行政总负责人
      │
各副校长 (Pro-Vice-Chancellors) ── 分管科研/教育/行政/策略发展等
      │
大学教务会 (Senate) ── 最高学术决策机构

二、各治理机构与职位职能

监督(Chancellor)

  • 大学名誉最高首长,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当然兼任(回归前由香港总督兼任)。
  • 现任监督:李家超先生(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 主要职能:主持学位颁授(名义上),象征性首长,实际行政不介入。

大学校董会(Council)

  • 中大的最高管治及行政机构,获授权管理及控制大学的事务、方针、职能,以及控制管理大学的财产与财政事务。
  • 校董会主席(Chairman of the Council)领导;成员包括校外人士、校长(当然校董)、各书院院长、教职员及学生代表等。
  • 现任校董会主席:查逸超教授。

校长(Vice-Chancellor and President)

  • 大学的行政首长,统领大学日常运作、学术与行政管理,为校董会及教务会当然成员。
  • 现任校长:卢煜明教授(2025.1.8 就任,第九任)。

常务副校长(Provost)

  • 学术行政的总负责人,在校长领导下统筹学术事务、学院与学系、教研人事等,为校长以下的首席学术行政官。
  • 现任常务副校长:潘伟贤教授。

副校长(Pro-Vice-Chancellors / Vice-Presidents)

  • 多位副校长在校长与常务副校长领导下分工负责不同范畴,典型分工包括:科研及知识转移、教育、行政、策略发展、大学拓展及环球策略、学生事务等。
  • 现任副校长(据大学主管人员名单):岑美霞教授、陈德章教授、金国庆教授、姜里文教授。

大学教务会(Senate)

  • 大学的最高学术决策机构,负责一切学术事宜,包括课程、考试、学位颁授标准、研究政策等。
  • 成员包括校长、常务副校长、各学院院长、各成员书院院长、教授代表及学生代表等。

其他主要行政主管(现任)

职位 现任
司库(Treasurer) 周志贤 先生
秘书长(University Secretary) 黄陈慰冰 女士
教务长(Registrar) 余蕙卿 女士
财务长(Bursar/Director of Finance) 林月萍 女士

三、历任校长(Vice-Chancellor)完整列表

任次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任期 专业领域 / 备注
1 李卓敏 Li Choh-Ming 1964–1978 经济学家;创校校长,1964.2.6 就任,任期 15 年,奠定中大基础
2 马临 Ma Lin 1978–1987 生物化学家;任内成立医学院(1981)、推动学制检讨
3 高锟 Charles Kuen Kao 1987–1996 光纤通讯工程专家;「光纤之父」,2009 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
4 李国章 Arthur Li Kwok-cheung 1996–2002 外科医学家;后任香港教育统筹局局长
5 金耀基 Ambrose King Yeo-chi 2002–2004 社会学家;过渡性任期
6 刘遵义 Lawrence Lau Juen-yee 2004–2010 经济学家;筹备「三三四」四年制学制改革
7 沈祖尧 Joseph Sung Jao-yiu 2010–2018 肠胃病学家;SARS 抗疫英雄,任内设立深圳校园
8 段崇智 Rocky Tuan Sung-chi 2018–2024 生物医学/骨科生物学家;2018.1.1 就任,经历 2019 社会事件与疫情
9 卢煜明 Dennis Lo Yuk-ming 2025– 分子生物学家;「无创产前检测之父」,2025.1.8 就任,任期五年

注:第 1–7 任的英文职衔为 Vice-Chancellor;近年职衔多称 Vice-Chancellor and President(校长)。监督(Chancellor)与校长(Vice-Chancellor)为两个不同职位,前者由行政长官兼任,后者为实际行政首长。


四、监督(Chancellor)沿革要点

  • 1963–1997:历任香港总督当然兼任监督,首任为柏立基爵士(Sir Robert Black)。
  • 1997 年起: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当然兼任(历任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林郑月娥、李家超等)。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