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院创院考:2004年香港第三所法学院与JD/PCLL体系
一句话结论: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CUHK Faculty of Law)2004年5月获批立项,是继港大、城大之后香港第三所法学院,2006年开班、2008年8月升格为学院并开办首届PCLL,以「普通法与中国法交汇」为定位。
本文属01学术模块·制度考据。所述为有官方与新闻档案支撑的机构史,涉及的院长、法官等均为中性建制语境下的实名记述。法律学院课程结构(LLB/JD/PCLL学分与执业路径)详见 programs.md;八大学院成立年谱与院长表见 faculties.md,本篇不重复课程细目,专注「创院」这一段从无到有的历史。
一份递交给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发展建议书、一片还在打桩的中环工地、八间围着工地转的办公室——2004年前后,香港中文大学要办一所法学院,几乎是白手起家。此前三十余年,全香港只有两所院校能授法律学位;当中大宣布要补上「第三所」时,外界的第一个疑问往往是:为什么这么晚?第二个疑问则是:一所法学院,真能在一年之内建起来吗?本篇按时间线考据这两个问题的答案。
一、2004年之前:为什么香港长期只有两所法学院?
要理解中大法律学院「创院」的分量,得先看它出生时的行业格局。在2004年之前,香港的法律高等教育长期由两所院校垄断,且两者都经历了「先设系、后升格」的漫长过程。
香港大学是本地法律教育的起点。据法律教育史料,港大的法律学系于1969年成立,1984年升格为法律学院※;它不仅是香港第一所培养本地法律人才的机构,也长期是唯一一所。第二所要等到近二十年后:香港城市大学(前身香港城市理工学院)的法律学系于1987年设立、1993年升格为法律学院※。也就是说,直到1990年代,香港每年的本地法律毕业生几乎全部出自这两所院校。
这一格局背后,是一套高度受管制的执业准入体系。在香港,要成为律师(solicitor)或大律师(barrister),仅有法律学位并不够——还须完成一张名为「法学专业证书」(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PCLL)的职业训练课程,再经实习方可执业。PCLL由香港大学于1972年首创※,此后长期只有港大、城大两校获授权开办。谁能开PCLL,谁的毕业生才有直通香港执业的「快车道」;这道门槛,也构成了新法学院进场的最大难关。
进入2000年代,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与争议解决中心,对既懂普通法、又通中国内地法制的法律人才需求持续上升;而两所法学院的学额,相对于市场需求与报读人数,已显紧张。增办第三所法学院,由此从学界议题上升为高等教育规划议题。对中大自身而言,作为一所综合研究型大学,长期缺一门法学,也是学科版图上的一块空白——这块空白,恰在2004年被填上。
| 院校 | 法律学系成立 | 升格为学院 | 备注 |
|---|---|---|---|
|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 1969 | 1984 | 香港最早,PCLL于1972年首创 |
|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 1987 | 1993 | 香港第二所 |
|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 2004(学部) | 2008 | 香港第三所,本篇主角 |
这张表解释了一个常被误读的时点:中大法律学院「2004年」指的是法律学部(School of Law)获批立项的年份,而非升格为「学院」(Faculty)的年份(那是2008年)。港大与城大同样都走过「先设系、后升格」的两段式路径,中大只是把这条路走得更快——从学部到学院仅四年。
二、2004年这一步:UGC建议书与「第三所」的诞生
中大办法学院的决定,走的是香港公立大学扩充学科的标准程序:向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UGC)提交学术发展建议书,争取新课程的经费与学额。
据英文维基百科整理,中大在递交2005–08年三年期(triennium)学术发展建议书※时,把创办法律学院列为核心项目;建议获接纳后,法律学部作为「香港第三所、也是当时最新的法学院」正式立项。校方对外宣布这一决定的时点,据中文维基百科为2004年5月10日※——这也是「2004年创院」说法的直接由来。
值得留意的是立项与开课之间的时间差。据中文维基百科,法律学部于2005年9月初步成立,但在2006年开课前并未提供任何课程※;而中大法律学院官网的大事记则把学部成立记为2004年9月※。两处口径存在约一年的出入,可能源于「获批立项」与「行政上正式挂牌」这两个节点的不同界定。本篇并置两说,不作裁定:可确定的是,2004年为决策与获批之年,2006年为实际开课之年,中间的一年多,是学部从纸面走向实体的筹建期。
这段筹建期的紧迫,构成了创院史里最具张力的一幕:一所法学院,要在开课前一年内,从零建起全部课程、场地与师资。
这里有一个容易被略过、却颇能说明香港高等教育财政逻辑的细节。中大要办法学院,并不是简单地「向政府要一笔钱」就能开张。UGC资助的本科学额有严格上限,增办一个受资助的LLB名额,牵动的是整个三年期的拨款盘子;而研究生的自费(self-financed)课程,则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学费自负盈亏。这就决定了创院团队的现实策略:不能只等本科学额慢慢到位,而要先靠自费的JD与LLM课程把规模、师资与现金流迅速撑起来。理解了这一层财政约束,才能理解下一节里那组「本科少、研究生多」的反常招生数字——它不是偶然,而是一所新学院在受管制的资助体系里,为自己争取生存空间的必然选择。
三、一年之内建一所法学院:创院团队与「工地旁的八间办公室」
法律学部获批后,随即进入密集筹建。主持这项工程的,是被委任为创院负责人(Director)的刑事司法学者麦高伟(Mike McConville)教授——他同时获任西门法兰士李氏法律讲座教授(Simon F. S. Li Professor of Law)※。据中文维基百科等资料,创院副院长为国际法学者凌兵教授与知识产权法学者彭道敦(Michael Pendleton)教授※;学部的首任筹划主任(Planning Officer)则据官网记为应女士(Mrs. Diana Ying)※,麦高伟带领的初创学术团队约十人※。
创院之初的工作条件,后来被创院成员之一、日后出任院长的沃尔夫(Lutz-Christian Wolff)教授在一次访谈中回忆得相当具体。据香港律师会刊物《Hong Kong Lawyer》,他形容当时:
「Back then, there were eight offices around a construction site, which was to become our first boardroom.」(那时,有八间办公室围着一片工地,那片工地日后成了我们的第一间会议室。)(Hong Kong Lawyer)※
据同一访谈,团队每天早晨面对的是「桌上厚厚一层灰、施工不断的噪音」,以及深夜里的电邮讨论※。沃尔夫把这段冲刺概括为一句话:他们「只有一年时间去创设全部课程、在中环美国银行中心建起中大研究生法律中心、招募更多同事,并吸引学生一年后来入读」※。
这段回忆里藏着创院模式的一个关键选择:法律学部并非先在沙田本部盖楼,而是把研究生课程与办公重心放在中环的美国银行中心——即日后的「研究生法律中心」(Graduate Law Centre)。把法学院的一只脚直接踩进中环的商业与司法核心区,让师生贴近律所、法院与仲裁机构,这一「双校区」布局从创院第一天起就已定型,并延续至今(本科在沙田、研究生与PCLL在中环)。
一个常被忽略的细节能说明创院团队对「身份感」的看重:学院名牌上那两个中文字「法律」,据官网,是由中大社会学讲座教授、前副校长金耀基(Ambrose King)荣休教授亲笔题写的书法※。一所以普通法为主干的新学院,请一位社会学家用中国书法题写院名,本身就呼应了它「中西法制交汇」的自我定位。
四、反常的起步顺序:为什么先招JD和LLM,而非LLB?
一般人想象一所法学院,首先想到的是四年制的法学士(LLB)。但中大法律学院的首届招生,顺序恰恰相反——研究生课程的规模,一开始就远大于本科。
据中大法律学院官网大事记,2006年9月首度开班※时,五个课程同步招入首届学生,人数分布悬殊:
| 首届课程(2006年入学) | 首届人数 | 层级 |
|---|---|---|
| 法学士 LLB | 48 | 本科 |
| 法律博士 JD(Juris Doctor) | 221 | 研究生(修课型) |
| 法学硕士 LLM(普通法) | 44 | 研究生 |
| 法学硕士 LLM(国际经济法) | 52 | 研究生 |
| 法学硕士 LLM(中国商法) | 41 | 研究生 |
数字对比很直白:首届本科LLB仅48人,而单是JD一个课程就有221人,三个LLM方向合计137人。换言之,中大法律学院是以研究生课程起家的——这在香港法学教育史上并不常见,却有其现实逻辑。
原因有二。其一是收入结构:JD与LLM多为自费(self-financed)课程,学费自给,能在UGC本科学额尚未完全到位的创院初期,迅速形成规模与现金流。这一点在2008年升格时体现得尤为明显——彼时全学院约1,100名学生中,本科生仅180名,自费研究生课程学生却多达920名※。其二是人才结构:JD面向已持其他学科本科学位、有意转行法律的成年学生,LLM面向在职法律与相关行业人士,两者都能在短周期内招满、快速产出毕业生,为新学院积累声誉与校友网络。四年制LLB则如同一棵慢生的树,要到入学四年后才结出第一批果实。
这一「研究生先行、本科殿后」的起步顺序,是理解中大法律学院早期毕业生时间表的钥匙:它决定了最先走出校门的,不是本科生,而是JD与LLM学生。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外界常说的「2008年首届毕业」其实是一个模糊说法——不同课程的「首届毕业」时点各不相同,详见下节。
关于LLB与JD两条入读路径在学分、修业年限、适读对象上的具体分野,以及它们如何共同衔接PCLL执业,本篇不展开,详见 programs.md 的对照表。
五、首届毕业生是哪一届?逐课程盘点
「中大法律学院哪一年出了第一批毕业生」是个看似简单、实则要拆开回答的问题。由于各课程学制不同、开办时点不同,首届毕业的年份也就参差不齐。据中大法律学院官网大事记,可整理如下:
| 课程 | 首届入学 | 首届毕业 | 首届毕业人数 |
|---|---|---|---|
| JD(法律博士) | 2006 | 2007※ | 2 |
| LLM(各方向合计) | 2006 | 2007※ | 58 |
| PCLL(法学专业证书) | 2008 | 2009※ | 72 |
| LLB(法学士) | 2006 | 2010※ | 46 |
| 研究式学位(MPhil/PhD) | 2007 | 2010※ | 4 |
这张表纠正了一个常见误解。最先毕业的并非本科生,而是2007年的首批JD毕业生(仅2人)与58名LLM毕业生※——他们比首届LLB本科生早了整整三年离校。首届LLB要到2010年才毕业,共46人※,与2006年入学的48人相比几无流失。至于研究式研究生(MPhil/PhD),据官网2007年才招入首批共4人※,2010年毕业。
若一定要给「首届毕业」一个标志性年份,更准确的说法是:2007年产出了学院最早的授课式研究生毕业生,2009年产出了首届完成职业训练、可衔接执业的PCLL毕业生,2010年才补齐了本科LLB这一环。三个年份各有分量,合起来才是这所学院「从招生到出师」的完整闭环。
六、2006年11月9日:一场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主礼的成立典礼
开班两个月后,法律学部举行了正式的成立典礼,规格颇高。据英文维基百科,学部连同其首届LLB、JD、LLM学生,于2006年11月9日正式举行揭幕典礼※;据中文维基百科等资料,典礼由时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主礼※。
请全港司法体系的最高负责人为一所新法学院主礼,其象征意义不言而喻:它相当于香港司法界对这所「第三所法学院」的公开背书。对一所连会议室都还是工地的新学院而言,这场典礼是它从「筹建」走向「运作」的分水岭。
值得区分的是三个容易混淆的时点:2004年是决策与获批之年(法律学部立项),2006年9月是实际开课之年(五课程首度招生),2006年11月9日才是举行成立典礼、对外正式亮相之年。三者相隔不过两年,却分别对应「批准—开办—揭幕」三个不同性质的节点。
七、从「学部」到「学院」:2008年升格与PCLL授权
如果说2004至2006年是「从无到有」,那么2008年就是「从有到全」——这一年,法律学部完成了两件决定其地位的大事:升格为学院,以及拿到PCLL开办授权。
第一件是升格。据英文维基百科,2008年8月1日,法律学部(School of Law)升格为法律学院(Faculty of Law)※,官方解释为「因应其规模扩大与发展」而作的调整;升格后,它获得与文学院、理学院等同等的机构地位,成为中大第八所学院※。前文已述,升格时全学院约有1,100名学生(180名本科生、920名自费研究生),规模在短短两年内已相当可观。
第二件、也是更具战略意义的一件,是PCLL。据中大法律学院资料,首届PCLL于2008年9月开办※。这意味着中大正式成为香港三所获授权开办PCLL的院校之一※——另外两所是港大与城大。
为什么PCLL授权如此关键?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毕业生能否「本地执业」。如前所述,在香港,LLB或JD学位本身不足以执业,必须再修毕PCLL、完成实习方可成为律师或大律师。一所法学院若拿不到PCLL授权,其本地毕业生就得挤进另外两校有限的PCLL学额,或转赴海外另寻资格。中大在开办本科两年后即取得PCLL授权,等于把「学位—职业证书—执业」这条完整链路一次补齐,让它的毕业生得以在香港法律市场与港大、城大同台竞争。这一步,才真正让「第三所法学院」名副其实。
| 2008年两件大事 | 内容 | 意义 |
|---|---|---|
| 升格为学院 | 2008年8月1日,School of Law→Faculty of Law,中大第八所学院 | 取得与其他学院同等的机构地位 |
| 开办首届PCLL | 2008年9月,首届76人入学,2009年首届72人毕业 | 成为香港三所PCLL授权院校之一,补齐执业链路 |
据中大法律学院官网,首届PCLL于2008年招入76名学生※,翌年72人毕业※——流失率极低,近乎全员通过。这批2009年走出研究生法律中心的毕业生,是中大法律学院历史上第一批完成全套职业训练、可直接衔接香港律师或大律师执业路径的学生。从这一届起,「中大出身的执业律师」不再是一个未来时的设想,而成了香港法律界逐年增加的现实存在。
八、PCLL之外:三所法学院如何分工与错位竞争
补齐了执业链路之后,中大法律学院要面对的下一个问题是:在一个已被两所老牌法学院占据的市场里,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从创院时的建制取向看,三所法学院并非简单的重复设置,而是逐渐形成了各有侧重的错位格局。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是三者中历史最久、规模最大、校友网络最深的一所,自1969年设系※以来,长期是本地司法界、政界与大律师行业的主要人才来源,底蕴深厚。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1987年设系、1993年升格※,在实务导向与专业训练上素有口碑。中大法律学院作为最年轻的一所,则从创院起就刻意避开「再做一所本地普通法学院」的老路,把差异化押在两点上:一是国际化师资与国际视野,二是普通法与中国内地法制的交汇。
这种错位,在创院首届的课程设置里已见端倪。当港大、城大以本科为主体时,中大偏偏以JD和三个方向的LLM(普通法、国际经济法、中国商法)起步,把面向在职人士与转行者的研究生教育做成了主力;而「国际经济法」「中国商法」这两个方向,更直接对应香港作为跨境法律服务枢纽的市场需求。可以说,中大法律学院的创院策略,不是与两所前辈正面争夺本地生源,而是在研究生、国际化与内地法制这几块相对空白的地带,开辟属于自己的赛道。三所法学院由此从「谁多谁少」的数量之争,转向了「各擅其长」的分工格局。
九、四任院长与「CUHKLAW20」:创院二十年
从2008年升格算起,法律学院至今历经四任院长,任期衔接清晰。据英文维基百科与中大传讯处资料整理:
| 任期 | 院长 | 简述 |
|---|---|---|
| 2008–2011 | 麦高伟(Mike McConville) | 创院负责人、首任院长,西门法兰士李氏法律讲座教授 |
| 2011–2019 | 江礼文(Christopher Gane) | 前英国阿伯丁大学副校长 |
| 2019–2024 | 沃尔夫(Lutz-Christian Wolff) | 创院成员之一,任内推动学院研究发展 |
| 2024年11月至今 | 习超(Chao Xi) | 2007年起任职中大法律学院,2024年11月1日就任※ |
一个耐人寻味的连贯性是:2019至2024年出任院长的沃尔夫,正是当年那位在「工地旁八间办公室」里熬夜筹建的创院成员;而2024年接棒的习超,则自2007年、也就是学院开课的次年起便在此任教。换言之,近两任院长都是从创院初期一路成长起来的「内部人」,这在一所仅二十年历史的学院里,构成了难得的机构记忆延续。
到2026年,法律学院迎来创立二十周年,官方以「CUHKLAW20」标识纪念※。二十年,恰好也是它从「工地旁八间办公室」成长为一所在国际排名上有一席之地的法学院所用的时间。
十、定位:普通法与中国法之间
中大法律学院从创院起就为自己选定了一个区别于港大、城大的坐标:不满足于只做一所本地普通法学院,而要充当「普通法与中国内地法制之间的桥梁」。据中大官网学院页,学院的宗旨是:
「to bring the common law and Chinese law systems together with other legal traditions to promote justice and safeguard the rule of law.」(把普通法与中国法系,连同其他法律传统汇聚一处,以促进公义、维护法治。)(Faculty of Law, CUHK)※
这一定位落在建制上,有几个可观察的支点。其一是国际化的师资:据学院官网,教职员来自超过20个不同司法管辖区※;2018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HE)将中大法律学院评为全球「国际视野」(international outlook)排名第一的法学院※。其二是不分系的整体运作:与许多按学科分系的法学院不同,中大法律学院以学院整体运作、不设学系,课程横跨本科、研究生与专业证书三层。其三是中国法与国际法并重的课程方向:从创院首届就同时开办「普通法」「国际经济法」「中国商法」三个LLM方向,可见其自始便把内地法制与国际经贸法列为特色。
「不分系」这一点,值得再多说一句,因为它不只是行政安排,更折射出创院者的一种取舍。在多数历史悠久的法学院里,学科按公法、私法、商法、国际法等分设学系,教研资源沿系而聚,好处是专业纵深,代价是壁垒与本位。中大法律学院从创院起就选择以学院整体运作、不设学系,让一个规模不大的年轻团队能灵活地跨领域组织课程与研究——这在创院初期「十人团队、八间办公室」的条件下,几乎是唯一可行的组织形态,后来则被保留为一种制度特色。它与中大整体「学院负责学术、书院负责全人、研究院统筹研究生」的三层治理相呼应,却又因法学院自身的小而整,呈现出与其他大学院不同的紧凑气质。
从更长的时间尺度回看,创院初期押下的几注,大体都兑现了。国际化的师资与「国际视野」评价,让这所年轻学院在全球法学院的能见度上后来居上;以研究生和内地法制为特色的错位策略,则让它在港大、城大的夹缝里稳住了自己的生源与定位。这些成果的具体排名与研究数据,不在本篇展开——本篇要留住的,是这些成果背后那段「从工地到学院」的起点。
需要说明的是,本篇聚焦创院史与定位,不展开学院的排名与研究表现(如香港研究评审工作RAE排名、QS法律学科排名、模拟法庭赛绩等),这些内容与四任院长的详细履历,归于 faculties.md 的法律学院深度档案;而LLB/JD/PCLL的学分结构、执业年限与双学位安排,则见 programs.md。三篇分工:本篇答「怎么来的」,faculties答「现在什么样」,programs答「课程怎么读」。
回到开篇的两个疑问。为什么香港迟至2004年才有第三所法学院?因为法律执业准入体系高度受管制,PCLL长期只由两校开办,新学院进场门槛极高,直到2000年代人才需求上升、UGC规划松动,机会才成熟。一所法学院真能在一年内建起来吗?中大用「工地旁的八间办公室」给出了肯定的答案——2004年立项、2006年开班、2008年升格并拿下PCLL,四年之内,一所白手起家的学部长成了香港法律教育版图上不可回避的第三极;而那片曾经尘土飞扬的中环工地,如今已是它最核心的研究生课堂所在。
来源
- CUHK Faculty of Law(英文维基百科) — 二手
-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中文维基百科) — 二手
- Facts(中大法律学院官网大事记与数字) — 官方
- Faculty of Law(中大官网学院页,含宗旨原文) — 官方
- CUHK LAW 官网(CUHKLAW20 二十周年、师资来源) — 官方
- Face to Face with Professor Lutz-Christian Wolff(Hong Kong Lawyer,创院回忆引语) — 二手
- CUHK appoints Deans of the Faculties of Law and Social Sciences(中大传讯处,习超就任) — 官方
- 法学专业证书(中文维基百科,PCLL 源起与三校授权) — 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