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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院合一建校史:崇基·聯合·新亞如何在1963年締造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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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結論: 香港中文大學 1963 年 10 月 17 日據《富爾敦報告》以「聯邦制」把新亞(1949)、崇基(1951)、聯合(1956)三所書院合為一校,三院保留法人自治,大學統一頒授學位。

大多數大學是先有大學、再分出學院。香港中文大學恰好相反:先有三所各自辦學、各有校董會與校產的書院,再用六年時間、一份英國人寫的報告,把它們拼裝成一所大學。這條「自下而上」的路徑,決定了中大骨子裏的聯邦制基因,也埋下了此後半世紀「書院自治 vs 大學集權」拉鋸的第一顆種子。本文不重述三院各自的草創苦旅(那屬於歷史沿革通史),而是聚焦一個結構性問題:三所已成形的書院,是通過怎樣的制度工程,變成一所大學的?

治理三支柱(監督/校董會/教務會)與歷任校長名錄見治理與歷任校長;創校「之最」見之最與首創;三院逐院深檔見書院模塊。本文只記 1963 創校的制度骨架,1976 年改制的政治角力敍事按本館體例歸校政模塊


什麼是「聯邦制大學」?中大為何走這條路而非另起爐灶?

聯邦制大學(federal university)的核心,是「成員書院保留獨立法人地位與個性,大學則在學位頒授、學術統籌與對外代表層面享有最高權力」。 這一模式與英國牛津、劍橋、倫敦大學的書院聯邦有相通之處,但中大的聯邦制並非照搬傳統——它是被歷史逼出來的現實解。

要理解這一點,得先看 1950 年代香港高等教育的格局。據 CUHK History Gallery Zone B,當時全港僅有 1911 年成立、以英語授課的香港大學一所大學;對以中文為母語、承續中華學術傳統的師生而言,這條路幾乎走不通。1949 年前後南來的學者在香港辦起中文書院,填補了缺口,卻面臨一個致命短板:這些私立書院無權頒授受政府承認的學位,師生都處在體制邊緣。

擺在三院面前的,理論上有兩條路。一是解散各自的招牌、合併成一所全新的單一制大學;二是各自保留、只在頂層拼一個「大學」的殼。前者意味着新亞要放棄錢穆的人文書院理想、崇基要放棄基督教辦學傳統、聯合要放棄五校合流的社會科學底色——三院都不願意。後者則保住了各自的個性,又能共享一張「大學」的學位牌照。聯邦制,正是這道兩難題唯一雙贏的解。 也正因如此,「聯邦」二字從一開始就不是抽象的制度美學,而是三院討價還價、各留退路的產物。

三所書院各自帶着怎樣的「治理基因」走進合併?

這場合並之所以複雜,是因為三個「談判方」在合併前已經是三種截然不同的機構——不同的出資人、不同的法團結構、不同的辦學哲學。把這三份「治理基因」擺在一起看,才能明白聯邦制為何是必然。

創校書院 成立 出資/血脈來源 治理個性(合併前) 帶進聯邦的「基因」
新亞書院 1949 南來學者自辦,後獲耶魯-中國協會、亞洲基金會、哈佛燕京學社等資助 宋明書院講學 + 西方導師制,人文本位,院長制強 中華人文學統與「書院」精神本身
崇基學院 1951 香港基督教新教各教會,承接大陸十三所在華基督教大學 教會法團背景,董事會主導,通識與全人 基督教全人教育與教會網絡資源
聯合書院 1956 廣東五所私立書院(平正、華僑、廣僑、文化、光夏)合併 已是「小聯邦」——本身就是多校合流的產物 珠三角社會科學、商科與「合併辦學」經驗

來源:新亞書院官網 History崇基學院官網 Brief History聯合書院官網 History。三院逐院的草創苦旅詳見歷史沿革通史,此處只取其「治理形態」的橫切面。

值得單獨一提的是聯合書院:它在 1956 年由五所廣東私立書院合併而成,首任院長兼校董會主席蔣法賢(Dr F.I. Tseung)本身就主持過一次「多校合一」。據 聯合書院官網,這次合併的直接催化劑是 1956 年初哥倫比亞大學校長兼亞洲基金會董事 Grayson Kirk 訪港,建議困頓中的各院走向合併。換言之,聯合書院是「聯邦制的預演」——中大後來所做的,不過是把聯合書院內部走過的合併邏輯,放大到三院層級再走一遍。而蔣法賢也順理成章成為下一階段三院聯合的關鍵推手。

三院各自帶着什麼「家底」進入聯邦?

聯邦制之所以是唯一可行解,一個常被忽略的現實原因是:三所書院的錢,來自完全不同的口袋——若強行併成單一制,這些外部資助網絡很可能隨之流失。 保留書院各自的法人身份,恰恰是保住各自「金主」的前提。

新亞書院創校初年經費極度匱乏。據 新亞書院官網 History,錢穆曾赴台北爭得每月港元三千元的資助(1950 年口徑);1954 年起,耶魯大學的耶魯-中國協會(Yale-in-China Association) 開始提供財務與師資支持,其後亞洲基金會、哈佛燕京學社、洛克菲勒基金會相繼注資,書院方得以在九龍農圃道建成固定校址(1956 年)。這套以美國私人基金會為主的資助網絡,是新亞在合併談判中最實在的籌碼之一。

崇基學院的家底則來自教會系統。據 崇基學院官網 Brief History,書院 1951 年由香港基督教新教各教會代表創辦,承接大陸十三所在華基督教大學(含燕京、聖約翰等)的傳統,草創時僅 63 名學生(1951/52 學年口徑),借用香港大會堂、聖保羅書院等場地上課;1955 年獲正式法團註冊,1956 年率先遷入沙田馬料水谷地——它是三院中最早在馬料水紮根的一所,某種意義上「選定」了後來整所大學的地址。

聯合書院背靠的是本地商界、僑界與珠三角私立教育傳統。據 聯合書院官網 History,它 1956 年 6 月由五所廣東私立書院合併而成,首年在校生逾 600 名(1956/57 學年口徑),主校園設於香港島堅道 147 號。三份互不重疊的資助來源,決定了三院誰也不肯為合併而放棄自己的招牌與法團——這正是聯邦制在財務層面的底層邏輯。


聯邦制的制度種子是何時、由誰埋下的?

「聯邦制」三個字第一次進入官方文件,是在 1959 年——比 1963 年創校早了整整四年,也早於富爾敦本人登場。 這條線索常被略過,卻是理解中大身世的關鍵:聯邦制不是富爾敦的發明,富爾敦委員會做的是把一個既定方向「確認並落地」。

時間要撥回 1957 年。據 CUHK History Gallery Zone B,這一年新亞書院、崇基學院、聯合書院三院共同成立中文書院聯合議會(Chinese Colleges Joint Council),由時任聯合書院院長蔣法賢出任主席,目標只有一個:向港府爭取頒授學位的資格與相應資助。三院第一次以「聯合體」的姿態對外發聲。

努力在 1958 至 1959 年間取得突破。官方敍述是:「In 1958, the government accepted the proposal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hinese university, and in the following year, officially announced its subvention to the three colleges.」(1958 年港府接受創辦一所中文大學的建議,翌年正式宣佈向三院撥款資助——引自 CUHK 官方歷史陳述)。關鍵在 1959 年 6 月:港府頒佈《專上學院條例》(Post-Secondary Colleges Ordinance),明確表明目標是把三院提升至具備大學資格的水平,「很可能以聯邦制形式」(federal basis)。這是「聯邦制」首次寫入與中文大學有關的官方文件。

  • 1957 年:三院成立中文書院聯合議會,蔣法賢任主席,統一對港府發聲。
  • 1958 年:港府接受「創辦一所中文大學」的建議(方向確立)。
  • 1959 年 6 月:《專上學院條例》頒佈,官方文件首次寫入「聯邦制」(federal basis)構想。

也就是説,當 1960 年富爾敦爵士(Sir John Fulton)首次受邀訪港時,「用聯邦制、用中文教學、以三院為班底」的框架已經基本成形。他的角色不是設計師,而是一位有國際公信力的外部權威背書者——用一份獨立委員會報告,把港府與三院之間已談成的共識,蓋上一枚學術上站得住腳的印章。


富爾敦委員會做了什麼?一份 1963 年的報告如何成為創校藍本?

富爾敦委員會(Fulton Commission)於 1962 年 5 月成立,由薩塞克斯大學校長富爾敦爵士主持,任務是評估三所受政府資助的專上書院能否成為一所新大學的成員書院;其 1963 年報告明確提議以聯邦制合併三院,成為中大創校的藍本。 這份報告,就是通稱的《富爾敦報告》。

CUHK Library UGallery 創校專頁,富爾敦本人早在 1960 年即以顧問身份訪港,他贊同以中文作為教學媒介語,並強調「學術自由與研究」的重要性,認可三院走聯邦制大學成員書院的方向。1962 年他再度受委返港,這一次是正式主持委員會,在當年夏天審核三院的學術水準與大學體制,並提交中期報告,建議成立一所由三院組成的聯邦制大學。

報告的正式版本於 1963 年 4 月發表。據 CUHK 數字典藏,這份題為《富爾敦報告——論香港一所聯邦制中文大學》(Fulton report on a Federal Chinese University in Hong Kong)的文件「clearly proposed a federal type of governance for the amalgamated colleges」(清楚提議為合併後的書院採行聯邦式治理),這段官方定性直接界定了報告的歷史地位。此後的程序是標準的立法流程:

時點 從報告到大學的關鍵步驟
1962 年 5 月 富爾敦委員會成立,受命審核三院並設計大學架構
1962 年夏 委員會訪港審核,提交中期報告,建議聯邦制大學
1963 年 4 月 《富爾敦報告》正式發表,確立聯邦制藍本
1963 年 6 月 報告提交立法局(Legislative Council);港府接納,籌組臨時校董會
1963 年 9 月 《香港中文大學條例》通過並生效,大學法律上誕生
1963 年 10 月 17 日 於香港大會堂舉行創校典禮

來源:CUHK History Gallery Zone BCUHK Library 創校專頁。從報告發表到大學誕生,前後不過半年;但這半年之所以能一氣呵成,靠的正是 1957–1959 年間已經鋪好的路。

富爾敦報告為什麼堅持聯邦制,而不是單一制?

報告選擇聯邦制,並非單純遷就三院的門户之見,而是有實質教育理據。其一,三所書院各有穩定的資助網絡(新亞背後是耶魯與美國基金會,崇基背後是教會,聯合背後是本地商界與僑界),聯邦制能讓這些外部資源繼續注入各書院,而不必因合併而流失。其二,富爾敦本人看重的「small group student-oriented teaching」(小班、以學生為本的教學)——據 英文維基百科對創校架構的整理,正是要靠規模較小的書院去承載;若併成一所巨型單一制大學,這種師生親近的教學生態反而會被稀釋。聯邦制因此不是妥協的次優解,而是被當作一種教育理想來論證的。


1963 年的《條例》怎樣分權?大學與書院各管什麼?

據 1963 年 9 月生效的《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大學取得學位頒授權與學術統籌權,三院學生隨即轉為大學本科生;而三所書院則保留各自的法人地位、校董會與校產,繼續在學系設置、課程制訂與教員聘任上具有相當影響力。 這就是創校時聯邦制的實際分權形態——一種「大學握學位、書院握教學」的雙層結構。

CUHK 通訊〈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rdinance, 1963〉,《條例》於 1963 年 9 月生效後,「students of Chung Chi, New Asia and United Colleges became university undergraduates」(崇基、新亞、聯合三院的學生成為大學本科生)。同一天起,原本無法頒授正式學位的三院學生,一夜之間擁有了受政府承認的學籍——這是整場合並對普通師生最直接的意義。

創校時的權力劃分,大致可以這樣對照:

權能 歸屬(1963 創校時) 説明
學位頒授 大學 三院此前十餘年苦求而不得的權力,由大學統一行使
學術水準把關、對外代表 大學 教務會(Senate)掌學術,校董會(Council)掌管治
學系設置、課程制訂 書院(創校初期) 創校初期各書院仍自設學系、訂課程
教員聘任 書院有相當影響力 聘任權在創校初期很大程度仍在書院一側
校產、法人地位、書院個性 書院 三院保留獨立法團與各自校董會
學生住宿、全人教育、通識 書院 書院承載師生親近的教學生態

來源:CUHK 通訊 Ordinance 1963;制度框架另見 《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第 1109 章)現行版本。需要説明的是,「學系與課程仍在書院一側」是創校初期的形態;此後經 1976 年第二份富爾敦報告的改制,教學、人事、財務等權能逐步收歸大學中央,這段角力屬於校政模塊的敍事範圍,本文不展開。

首任校長與首任校董會主席是誰?他們讓聯邦制從紙面變為運作?

CUHK Library 創校專頁,《條例》生效後,關祖堯爵士(Sir Cho-yiu Kwan) 出任首任校董會主席,李卓敏(Dr Choh-ming Li) 出任首任校長。李卓敏有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經濟學背景,是香港歷史上第一位華人大學校長。他堅持四年制課程(當時港府傾向三年制)、力主大學以研究為本;聯邦制的框架,正是在他任內(1963–1978)從條文變為日常運作的制度現實。

在《條例》正式通過之前,還有一段過渡安排值得記下。據 CUHK History Gallery Zone B與創校檔案,1963 年 6 月富爾敦報告提交立法局、港府接納後,先行籌組了一個約 20 人的臨時校董會(Provisional Council),負責在《條例》生效前處理創校的具體事務——包括擬定規程、協調三院過渡、籌備學位頒授機制。這一步之所以關鍵,是因為「聯邦制」四個字要落地,需要有人把三院原有的規章、財務與人事,一條條對接進未來大學的架構。臨時校董會正是這場「制度裝配」的施工隊;等到 9 月《條例》生效、10 月正式創校,大學的治理機器已經預熱完畢。李卓敏堅持的四年制,也在這一框架下頂住了港府壓力得以保留,成為中大有別於當時港大三年制的又一制度標記。

1963 年 10 月 17 日,大學在香港大會堂舉行創校典禮。據 CUHK 通訊CUHK Library,典禮由時任香港總督兼大學監督柏立基爵士(Sir Robert Black) 主禮,《條例》正本在儀式上呈交監督。至此,一場自 1957 年聯合議會起、歷時六年的制度工程宣告完成:三所曾被拒於學位體制門外的中文書院,合成一所與港大並立的雙語研究型大學。

創校時設了哪三個學院?書院與學系怎樣並存?

中大成立之初即設文學院、理學院、社會科學院三個學院,為日後八大學院奠基;而學院/學系與三所書院,在創校初期是「交叉並存」的兩套架構。CUHK History Gallery Zone B英文維基百科,創校確立了「雙語、書院制、彈性學分制」的基本框架,三學院覆蓋文、理、社會科學。

這裏藏着聯邦制最具體的運作細節:一名 1963 年的中大本科生,同時屬於兩套體系——他既是某個書院(崇基/新亞/聯合)的成員,享受書院的住宿與全人教育;又註冊在某個學系之下,修讀通往學位的課程。創校初期,學系與課程在相當程度上仍由各書院自設,這意味着同一學科可能在三個書院各有一套,直到後來的改制才逐步「合流」為大學統一的學系。這種「一人兩籍」的結構,是聯邦制留在每個學生身上最日常的印記,至今仍是中大區別於單一制大學的標誌。

物理空間上,聯邦制也有其對應:三院並非各守孤島,而是先後向沙田馬料水集結。崇基 1956 年最早遷入馬料水谷地,大學 1969 年起把校園由市區逐步整體遷往這片依山面海的坡地,三所創校書院最終在同一片山城裏各據一區——校園本身,就是聯邦制的地理寫照。

中大的聯邦制,和牛津、劍橋、倫敦大學有何異同?

相同處在於「書院享有實體自治、大學統一頒授學位」這一基本骨架;不同處在於中大的書院承擔了遠比牛劍更重的『全人教育與通識』使命,且三所創校書院是帶着各自鮮明的文化血脈(人文/基督教/社科)進入聯邦的。 創校時富爾敦爵士看重的「small group student-oriented teaching」(小班、以學生為本的教學),正是借鑑了英國書院制的師生親近傳統。

但差異同樣明顯。牛津、劍橋的書院多以歷史、宗派或捐贈人命名,彼此在辦學哲學上的分野遠不如中大三院鮮明;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式的聯邦則更鬆散、成員學院更像獨立大學。中大的獨特之處,是把「三種截然不同的中國近代教育傳統」——南來學者的人文書院、在華基督教大學的餘脈、珠三角私立書院的實用主義——裝進同一個聯邦框架。這既是它的文化厚度所在,也是它治理張力的根源:三院不只是三棟宿舍樓,而是三套價值觀的持續共存。


為什麼説聯邦制的「內在張力」從創校第一天就埋下了?

因為聯邦制的兩個支點——「書院自治」與「大學統籌」——本身就存在天然的權力邊界爭議;創校時把學系、課程與聘任的影響力大量留在書院一側,等於把「誰説了算」這道題留給了後人。 這道題在 1976 年第一次被正面回答,而答案(向大學集權)恰恰引爆了建校史上最激烈的一次抗爭。

創校時的分權是一種精妙的平衡,卻也是一種未完成的平衡。大學握着學位與對外代表權,書院握着教學的日常肌理——這在三院財力相當、個性鮮明的創校初年運轉良好。但隨着大學整體擴張、經費統籌與學術標準統一的壓力上升,「同一所大學裏的同一門課,該由三個書院各自開,還是由大學統一開」這類問題,遲早要攤牌。

攤牌發生在 1976 年。據 英文維基百科對創校架構演變的整理,第二份富爾敦報告建議把教學、人事、財務等原屬書院的權能統歸大學中央,書院則專責學生事務與全人教育。這一「統一管理」的轉向,被部分書院視為背離了 1963 年聯邦制的本意——新亞書院一側尤其反彈。這段以書院校董集體辭職為高潮的角力,是理解「聯邦制究竟意味着什麼」的關鍵案例,但其多方立場與政治脈絡的完整敍事,按本館體例交由校政模塊處理,本文只作結構性提示:1976 年的衝突,本質上是 1963 年那份未言明的分權契約到期結賬。

從制度語言上看,這層張力其實早有伏筆。英文裏,「amalgamation」(合併)與「federation」(聯邦)本就指向兩種不同程度的結合:前者暗示融為一體、邊界消融,後者強調各成員保留自主、只在頂層聯合。1963 年《富爾敦報告》官方定性用的是「a federal type of governance for the amalgamated colleges」——同一句話裏既有 federal(聯邦)又有 amalgamated(合併),兩個方向的詞並置,恰恰暴露了創校者自己也未完全説清:這究竟是三院「聯合」成一所大學,還是三院「融合」為一所大學?這個語義上的曖昧,後來成了 1976 年雙方各執一詞的文本源頭——主張集權者讀到的是「amalgamated」,堅持自治者讀到的是「federal」。

回望這段建校史,中大的獨特之處不在於它成立於 1963 年,而在於它的成立方式——不是一紙命令自上而下切分學院,而是三所各有身家、各有理想的書院,在外部權威的斡旋下,自下而上談成的一次「聯邦」。這份「先有書院、後有大學」的身世,既給了中大區別於港大的文化底色,也給它留下了一道要用幾十年去反覆求解的治理命題。


關於三院合一,幾個常被問到的問題

中大是 1963 年成立的,那三所書院算是被「撤銷」了嗎? 不是。據 CUHK 通訊 Ordinance 1963,1963 年《條例》生效後三院學生轉為大學本科生,但新亞書院、崇基學院、聯合書院並未撤銷,而是作為成員書院保留下來,各自延續法人地位與辦學個性至今——這正是聯邦制與「合併註銷」的根本區別。

為什麼叫「中文」大學?是指只用中文教學嗎? 校名中的「Chinese/中文」既指教學語言(以中文為主要授課媒介,區別於英語授課的香港大學),也指文化承擔——承續中華學術與文化傳統。據 CUHK History Gallery Zone B,富爾敦爵士本人即贊同以中文作為教學媒介語。不過中大自創校起就是雙語大學,並非排斥英文。

三院之外的書院(逸夫、晨興等)也是「創校書院」嗎? 不是。創校書院只有新亞、崇基、聯合三所;逸夫書院 1986 年成立,晨興、善衡 2006 年,敬文、伍宜孫、和聲 2007 年,均在創校二十餘年後陸續增設。談「三院合一建校」時,專指 1949–1956 年間成立的這三所。

富爾敦報告是誰寫的?為什麼由一個英國人來定案? 報告由薩塞克斯大學校長富爾敦爵士主持的獨立委員會撰寫。據 CUHK Library 創校專頁,港府需要一份有國際學術公信力的獨立評估,來確認三院水準足以合成大學、並背書聯邦制方向——由一位不涉本地利益的外部大學校長執筆,正是為了讓這份「蓋章」站得住腳。

創校典禮在哪裏舉行、由誰主禮?CUHK Library 創校專頁,1963 年 10 月 17 日的創校典禮在香港大會堂(Hong Kong City Hall)舉行,由時任香港總督兼大學監督柏立基爵士(Sir Robert Black)主禮,《條例》正本在儀式上呈交監督。當日起,香港有了第二所大學,也有了第一所以中文為本、行聯邦制的研究型學府。


來源 · 自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