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邵逸夫與中大:第四所書院的誕生與一日定捐的慈善佳話(1986–1990)

財務 約 7,382 字 · 15 分鐘 更新

本文為參考區(08 財務)事實型檔案,不標可信度徽章,逐項掛官方/二手來源。它以「命名慈善」為切口,記述邵逸夫爵士對中大書院制擴張的關鍵貢獻——逸夫書院的誕生。中大命名捐贈體系的總覽見 08-finances/finances.md;逸夫書院的院務與文化見 10-colleges/shaw-college.md。已故慈善家據公開資料據實記名。


一、背景:從三院到「第四所」

中大 1963 年由崇基、新亞、聯合三所書院合組成立。此後二十餘年,書院數目一直維持在三所。第四所成員書院的誕生,直接得益於影業與傳媒鉅子邵逸夫爵士(Sir Run Run Shaw)的捐資。據 逸夫書院官方校史1986 年,邵逸夫支持創辦逸夫書院(Shaw College),成為中大第四所成員書院。

1.1 捐資中大之前:邵逸夫其人

捐資創辦逸夫書院時,邵逸夫已是年近八旬、聲望卓著的影視業鉅子。據維基百科記載的生平,邵逸夫(1907–2014)生於浙江寧波一個紡織商人家庭,本名邵仁楞,因「楞」字常人難辨讀而改用「逸夫」;早年隨兄長在上海、新加坡發展電影發行與製片業務,1957 年遷居香港並將天一影片公司改組為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在清水灣購地建成片場「邵氏影城」,1961 年開幕時號稱全球最大的私營電影製片基地之一1967 年他創立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使其商業版圖由電影延伸至電視,這兩家機構日後均成為香港流行文化史上舉足輕重的存在

值得補充的是,邵逸夫的影視事業起步並非單打獨鬥——據 新加坡邵氏機構官方歷史1927 年,他與兄長邵仁枚(Runme Shaw,1901–1985)在新加坡合組「海星公司」(後發展為邵氏兄弟機構,即今 Shaw Organisation 的前身),主攻南洋一帶的電影發行與院線經營;至 1939 年,兄弟二人已在新加坡、馬來亞、泰國、印尼、印支等地經營多達 139 間戲院。邵仁枚長期坐鎮新加坡主理南洋業務,邵逸夫則於 1957 年遷居香港,另立門户開拓香港製片市場——這才有了後來清水灣邵氏影城的崛起。一個值得留意的時間巧合是:邵仁枚於 1985 年在新加坡病逝,而同一年,邵逸夫向中大承諾捐資創辦逸夫書院、香港大學的「邵氏樓」亦告落成啓用——雖無直接證據顯示二者存在因果關係,但 1985 年前後確是邵逸夫教育慈善事業全面提速的關鍵節點。換言之,邵逸夫捐建逸夫書院時,既是商業上如日中天的傳媒大亨,亦正值人生晚年開始大舉投入慈善事業的轉折點——逸夫書院,正是這一轉折最早、最具標誌性的成果之一。

1.2 榮譽加身:從爵士到大紫荊

邵逸夫的教育慈善並非孤立善舉,而與他一生累積的社會榮譽相互印證。據 英文維基百科整理的榮譽年表香港大學榮譽院士名錄

年份 榮譽/事件(據來源)
1974 獲英廷授予 CBE(英帝國司令勳章)
1977 獲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冊封為爵士(Knight Bachelor)
1980 獲香港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
1986 捐資創辦中大逸夫書院(本文主題)
1998 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
2007 獲香港電影金像獎終身成就獎
2013 獲英國電影學院獎(BAFTA)特別獎

這一連串榮譽的時間軸,恰與他從影視業鉅子逐步轉向教育慈善的人生下半場重疊:1977 年封爵之時,他尚是清水灣片場如日中天的電影大亨;到 1998 年獲頒大紫荊勳章時,他已是內地、香港兩地公認的教育慈善代表人物,逸夫書院與數千座「逸夫樓」已相繼落成;2007 與 2013 年的兩項影壇終身成就獎,則是電影業對他早年製片貢獻的遲來致敬,與其晚年的慈善家身份並行不悖。


二、一日定捐:慈善佳話的由來

逸夫書院的創辦,流傳着一段廣為傳頌的「一日定捐」佳話。據 逸夫書院官方校史英文維基百科:

  • 據來源,捐款緣起於邵逸夫一次到訪校園——他注意到一幅原擬興建新書院、卻因經費短缺而擱置的空地;
  • 據載,他在當日之內即承諾提供全額財政支持;
  • 1986 年 1 月 28 日,邵逸夫捐資創辦逸夫書院;據來源,這筆捐款(一説為港幣一億元、另有來源記為一億一千萬元)在當時是香港教育史上最大的單筆私人捐款之一;
  • 捐款儀式據來源於港督府舉行,由時任港督主持。

「一日定捐」的份量:在 1980 年代,一億港元級別的單筆教育捐款是空前的。這筆捐款不僅催生了一所書院,也為此後中大「以慈善捐贈推動書院擴張」的模式立下標杆——二十年後 2006–2012 年五所新書院的誕生(見 10-colleges/college-expansion-334-reform.md),正是這一模式的延續。


三、建院進程:從奠基到開幕

英文維基百科逸夫書院官方校史,逸夫書院的建設循序推進:

時間 事件(據來源)
1986 年 1 月 28 日 邵逸夫捐資創辦逸夫書院
1987 年 1 月 12 日 舉行奠基典禮,由邵逸夫與署理港督主持
1990 年 3 月 逸夫書院正式開幕,由邵逸夫與時任港督主持

此外據 英文維基百科,邵逸夫伉儷其後再向書院捐贈一筆款項(據來源以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股份折算),為書院設立獎助學金捐贈基金(endowment fund for scholarships and bursaries)——使捐贈的影響從「建樓」延伸到「育人」。


四、不止書院:命名建築與持久夥伴關係

邵逸夫與邵氏基金對中大的支持,並不止於逸夫書院。據 CUHK 官方關於逸夫科學樓命名禮的新聞稿邵氏基金官方頁面,中大校園內有以邵逸夫命名的建築(如逸夫科學樓),邵氏基金與中大維持着長期的夥伴關係。

命名慈善的邏輯:在中大,大量書院、樓宇、教席以捐贈人命名(命名體系總覽見 08-finances/finances.md)。這一機制的意義,既是對慈善家的致敬,也是一種制度化的籌款激勵——把「冠名權」作為對大額捐贈的榮譽回報。逸夫書院與逸夫科學樓,正是這一邏輯下最具標誌性的案例之一。


五、不止中大:邵逸夫在香港其他高校的印記

理解邵逸夫對中大的捐贈,還需要把視野放回香港本地——中大逸夫書院並非邵氏基金在香港高等教育界的孤例。據 邵氏基金官方梳理的香港教育足跡,邵氏基金對本地教育的支持可追溯至 1970 年代,幾乎覆蓋香港每一所主要資助大學:

院校 命名地標(據來源) 關係起點/落成
香港大學(HKU) 邵逸夫樓與邵仁枚樓(合稱「邵氏樓」),1985 年 10 月 14 日啓用;本部校園之外另有 2012 年落成的逸夫教學樓(Run Run Shaw Tower) 合作始於 1979 年
香港中文大學(CUHK) 逸夫書院(1986)、逸夫科學樓 1986 年創院(詳見本文第二、三節)
香港科技大學(HKUST) 邵逸夫演藝廳(Shaw Auditorium)及鄰接的邵方逸華廣場(Mona Shaw Plaza) 據來源自建校伊始即獲支持
香港浸會大學(HKBU) 邵逸夫校園(Shaw Campus),佔地約 16,385 平方米,可容約 4,000 名學生
香港城市大學(CityU) 邵逸夫創意媒體中心(Run Run Shaw Creative Media Centre),由建築師 Daniel Libeskind 設計

香港大學官方引述邵逸夫本人在邵氏樓啓用時的致辭:「教育是提升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徑,邵氏基金樂於藉參與港大的發展計劃而與之結緣」("Education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bring about better standards of living, and The Shaw Foundation is happy to have the opportunity of associating with HKU through participation in its development programme.")——這段話雖以港大為對象,卻同樣適用於解釋他對中大、乃至日後內地數千所學校的持續投入:教育慈善,是他跨越機構、跨越地域的一貫邏輯。

值得留意的是,邵氏樓在港大啓用的時間(1985 年 10 月)與逸夫書院在中大的捐款承諾(1985 年 5 月,據 逸夫書院深度檔案引述的中文維基)幾乎同期——這説明 1980 年代中期正是邵逸夫教育慈善事業全面提速的關鍵窗口,中大與港大的項目幾乎並行推進,而非先後取捨的結果。


六、「逸夫樓模式」:同一套邏輯的全國複製

理解邵逸夫對中大的捐贈,放在他更廣闊的教育慈善版圖中觀察,會更清楚其分量與方法論。中大逸夫書院只是邵逸夫教育慈善事業的起點之一——此後數十年,他把類似的「捐資 + 冠名」邏輯,大規模複製到中國內地。

6.1 規模:6000 餘個項目、47.5 億港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官網公佈的數字,截至 2014 年邵逸夫逝世前後的統計,邵逸夫先生已向內地教育捐款近 47.5 億港元,捐建項目達 6013 個,涵蓋大、中、小學、職業技術學校、師範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遍佈全國 31 個省、市、自治區。這些項目包括圖書館、教學樓、科技樓、體育館、藝術樓、學術交流中心等多種類型,幾乎覆蓋中國高等與基礎教育的所有省級行政區——這使「逸夫樓」成為中國大陸校園中辨識度極高的建築命名現象,據公開報道甚至有「凡有大學處,必有逸夫樓」的坊間説法。

6.2 配套資金機制:與教育部的「比例配捐」

據公開報道梳理,邵逸夫基金與中國教育部合作建立了一套配套資金(matching fund)機制——基金會出資冠名捐建,但要求項目所在單位(學校或地方教育部門)提供相應比例的配套資金:據載,高等教育項目的配套資金比例不低於 1:3(即邵氏基金出 1 份、地方配 3 份或以上),基礎教育項目的配套比例則不低於 1:1。這一機制與本文第二節所述「中大逸夫書院全額捐資、一日定捐」的做法形成有趣對照——對中大這樣資源充裕的香港高校,邵逸夫選擇全額捐贈以促成突破性的「第四所書院」;而對內地為數眾多、資源相對有限的大中小學,他選擇以「配套」機制撬動地方資源參與,使有限的慈善資金能覆蓋更廣的項目數量。兩種做法服務於不同的慈善目標——前者追求「單一突破」,後者追求「廣泛覆蓋」。

逸夫樓的「缺筆」傳説:據多家內地媒體報道整理的坊間説法,部分逸夫樓項目若實際工程造價超出原定預算、而地方未能補足差額,建築物匾額上「逸」字的最後一點據稱會刻意留白(缺筆),作為一種非正式的「核算未達標」標記;若為全額配套完成,則刻「逸」字全文。這一説法多見於媒體整理與坊間流傳,未見邵氏基金官方明確確認其制度性質,本文據實並置存照,不作正式制度認定。

6.3 與中大捐贈的比較:同一慈善家的兩種筆法

把中大逸夫書院與內地逸夫樓工程並置,可以看到邵逸夫教育慈善的兩種「筆法」:

維度 中大逸夫書院(1986) 內地逸夫樓(1985 年代起至 2014 年前後)
捐贈形式 全額捐資創辦整所書院 配套捐資(1:3 或 1:1),捐建單體建築
項目數量 單一、唯一 6000 餘個,遍及 31 省市區
累計規模 一筆約一億港元級捐款(創辦)+ 後續獎助學金基金 累計約 47.5 億港元
命名對象 整所書院(制度性單位) 單體建築(樓宇級單位)
性質 「育才旗艦」式重點捐贈 「廣泛覆蓋」式系統性捐贈

這一比較説明,邵逸夫的教育慈善並非單一模式的簡單複製,而是因應捐贈對象的資源條件與戰略意義,採取了不同的捐贈結構——對中大這樣的重點夥伴,選擇「全額、一次性、制度性」的大手筆;對內地廣大中小學校,選擇「配套、系統性、可持續」的覆蓋型策略。

6.4 第三種筆法:獎項型慈善——邵逸夫獎

除「捐樓」與「捐院」外,邵逸夫晚年還開闢了第三種慈善形式:設立持續頒發的國際學術獎項。2002 年,他倡議創立邵逸夫獎(Shaw Prize),2004 年首度頒發,獎勵天文學、生命科學與醫學、數學科學領域的傑出學者,被外界譽為「東方諾貝爾獎」;各獎項獎金現已增至一百二十萬美元,2026 年起更增設第四個獎項——計算機科學獎(詳見 邵逸夫獎:「東方諾貝爾」與中大慈善人脈的延伸)。與逸夫書院、逸夫樓不同,邵逸夫獎由獨立基金會運作,與中大並無隸屬關係,但其評審工作依託香港的高等教育網絡展開,逸夫書院亦設有「邵逸夫獎講座」邀請歷屆得主到訪分享——這使邵逸夫獎成為與中大間接相關、卻又獨立於中大治理體系之外的第三條慈善脈絡:從「蓋房子」到「建學院」,再到「頒獎項以獎勵全球頂尖學者」,三者共同勾勒出邵逸夫教育慈善版圖由「硬件」向「軟件」、由「地方」向「全球」演進的軌跡。


七、歷史意義:書院制擴張的「第二波」推手

回望中大書院制的三波擴張(見 10-colleges/README.md):

  1. 第一波(1963):創校三院聯邦合組;
  2. 第二波(1986):邵逸夫捐資創辦第四所書院逸夫書院;
  3. 第三波(2006–2012):為四年制擴招新增五所小書院。

邵逸夫正是「第二波」的關鍵推手。他的「一日定捐」不僅給中大增添了一所書院,更示範了私人慈善如何深度參與一所公立大學的制度建設——這一示範,深刻影響了中大此後數十年的發展模式。

7.1 商業帝國的終章:交出 TVB、專注慈善

邵逸夫晚年的另一條主線,是逐步交出商業版圖、把重心徹底轉向慈善。據 英文維基百科整理2011 年 3 月,時年 104 歲的邵逸夫將其所持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控股權,以約 62.6 億港元售予由宏達國際(HTC)董事長王雪紅、億科集團主席陳國強等組成的財團;同年 12 月 31 日,他正式卸任 TVB 主席一職,結束長達四十餘年對香港最大電視台的經營。這場股權交易,某種意義上標誌着邵逸夫「傳媒鉅子」身份的落幕,也為他晚年集中心力於慈善與邵逸夫獎(詳見 邵逸夫獎)騰出了空間——出售 TVB 與逝世相隔僅兩年多,是他人生最後一段商業收尾。

在此前後,第二任夫人邵方逸華女士(Mona Fong,1932–2017)在邵氏商業與慈善版圖中的角色日益吃重。據 人民網旗下環球人物梳理及公開報道,邵方逸華 1969 年加入 TVB 出任採購經理,其後逐步晉升,2000 年出任 TVB 副主席,1997 年與邵逸夫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註冊結婚;她也是逸夫書院第三座學生宿舍「逸華樓(Mona Shaw Hall)」(詳見 逸夫書院深度檔案)命名紀念的對象。

7.2 身後:遺產去向與基金會的延續

邵逸夫 2014 年 1 月 7 日以 107 歲高齡在香港辭世。據公開報道,他身後留下的財富(各方估計數字不一,媒體多引述約二百億港元上下的規模)及邵氏基金,其後續運作與家族關係經媒體廣泛報道——據報道,邵逸夫的子女(與原配黃美珍所生)與其晚年關係疏離,未直接繼承其慈善事業的管理,邵氏基金的教育及慈善捐贈工作其後主要由基金會層面延續,據報道由邵方逸華在其後數年間繼續主持大局,直至她本人 2017 年離世。這部分家族內部安排,媒體報道角度不一、細節出入較多,本文不展開轉述具體家庭糾紛情節,僅作為理解「邵逸夫慈善事業的延續性主要依託制度化的基金會、而非家族直接經營」這一事實背景的簡要説明。無論家族內部安排如何變化,逸夫書院作為中大體制內的常設書院,其運作不受捐贈人身後家族安排影響——這正是「命名捐贈」相較於「個人承諾」的制度優勢:捐贈一旦完成並納入大學體制,即脱離捐贈人個人或家族的後續控制,成為大學的永久組成部分。

英文維基百科整理的終身捐贈總額,邵逸夫一生向香港及內地的慈善機構、學校與醫院累計捐款約 65 億港元,其中投向內地教育的 47.5 億港元(見本文第六節)約佔七成——這意味着,除了 6000 餘座「逸夫樓」與逸夫書院之外,還有近三成的捐款投向了醫療、賑災等香港本地非教育類慈善領域,逸夫書院與「逸夫樓模式」只是這幅更大慈善版圖中最具制度分量的一角。

相關閲讀:逸夫書院深度檔案財務與命名捐贈體系四年制改制與五所新書院邵逸夫獎


來源 · 自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