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爾敦報告同書院自治之爭(1963–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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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年 12 月 24 日,立法局三讀通過《香港中文大學法案》,將一間成立咗只得十三年嘅聯邦制大學,改成單一集權制大學。同一日,新亞書院校董會九位董事聯名辭職——呢次係中大校史上規模最大、立場最鮮明嘅一次集體抗議,抗議者當中包括兩位為新亞奠基嘅創校學人:錢穆同唐君毅。呢場風波嘅起點,要追溯到三年前一個原本用意係「自救」嘅內部改革小組。
一、富爾敦委員會(1962–1963):聯邦制藍圖
據 維基百科綜合資料※,香港政府喺 1962 年委任 John Fulton 爵士(Lord Fulton,曾任英國薩塞克斯大學首任校長)主持委員會,研究將三間院校(崇基學院、新亞書院、聯合書院)合併建立大學嘅可行方案。
1963 年,委員會發布《富爾敦報告》(Fulton Commission Report),提出以聯邦制(federal constitution)整合三院——保留各書院自有一套行政、教學同文化認同,大學中央嘅角色係協調層,而唔係取代書院嘅職能。香港政府接納報告建議,同年頒布《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大學喺 1963 年 10 月 5 日正式成立。
據 官方歷史資料※,CUHK 創校嗰陣嘅組織哲學係:保留三間書院各自嘅教學、行政同文化傳統,以聯邦架構形成大學整體。
呢套架構對三院嚟講意義重大——尤其對新亞書院。新亞由錢穆、唐君毅、張丕介等南來學人喺 1949 年戰後香港嘅艱困環境入面創辦,以延續中國人文傳統、培養「以人文主義教育匡救近代物質主義之流弊」為己任。三院合併組成中大嘅時候,新亞一方理解嘅前提,係港府以「聯邦制」名義邀約——各書院仍然係獨立嘅教育實體,只係喺大學層面共享若干資源同學位頒授權。呢個理解,日後成為新亞一方喺 1976 年抗議改制嘅時候反覆援引嘅道德依據。
二、運作爭議同集權壓力(1963–1976)
1963 年之後,聯邦架構喺實際運作入面出現咗好多矛盾:
- 三院各自保留課程委員會、教職員聘用權等等,搞到學制標準好難統一;
- 大學中央(Vice-Chancellor 層)喺財政資源分配、學位頒授標準等方面缺乏整合權力;
- 港府教育主管部門同教資會前身機構對聯邦架構嘅可持續性提出疑慮;
- 三院各自為政亦都意味住資源重疊——譬如三院可能會各自開設相近嘅課程、各自維持行政班子,規模效益好難發揮到。
1970 年代初,呢啲矛盾累積到一個臨界點,促使大學率先嘗試以「內部改革」自行化解危機,而唔係坐喺度等港府介入。
三、第一次交手:餘英時同「大學行政改革工作小組」(1974–1975)
3.1 邊個嚟主持改革
據綜合二手史料,1973 年,歷史學家餘英時先生應聘出任新亞書院校長(當時書院首長叫「校長」,1976 年之後改稱「院長」)。約莫 1974 年初,時任中大校長李卓敏先生邀請餘英時先生主持一個內部檢討機構——「大學行政改革工作小組」,成員包括日後同樣喺新亞歷史上留低印記嘅金耀基先生、陳方正先生等比較年輕一輩嘅學人。
呢個小組嘅設立,某種意義上係大學一方「先發制人」嘅嘗試:與其被動等港府主導嘅外部檢討,不如由大學內部先提出一套自己嘅改革方案。
3.2 一百幾場會議,邊個都唔滿意
據 周言關於餘英時同中大改制風波嘅綜述文章※,工作小組由 1974 年夏至 1975 年 5 月,開咗超過一百場會議,反反覆覆磋商大學行政架構應該點樣調整。之但係,最終方案冇辦法令各方滿意:
- 港府嗰邊認為方案改革力度唔夠;
- 新亞嗰邊嘅元老——尤其唐君毅先生、新儒家學者牟宗三先生——對改革方向都唔認同,認為觸及咗書院自治嘅核心利益。
據該來源,唐君毅先生認為餘英時先生嘅方案係對母校(新亞)利益嘅讓步,甚至一度鼓勵學生用大字報形式批評餘英時先生——呢場原本用意係「自救」嘅內部改革,反而先喺新亞內部扯開咗一道裂痕。
3.3 改革工作小組嘅結局
工作小組嘅報告最終提交畀李卓敏校長、再轉呈港府,但港府並冇採納呢份方案,而係另起爐灶——委任以富爾敦為首嘅新一屆委員會,自行提出建議,而且迅速接納實施。據該來源,餘英時先生喺呢場拉鋸入面兩面唔討好——書院元老當佢係「賣出母校」,港府又冇採納佢嘅方案——佢其後「黯然返美」。
呢一段成日畀中大校史敍述忽略嘅插曲,恰恰説明咗 1976 年改制並唔係港府憑空空降嘅方案:大學內部確係曾經嘗試以自己嘅方式回應集權壓力,但改革嘅主導權,最終都係落入港府委任嘅外部委員會手中。
四、第二次富爾敦委員會同 1976 年改制
4.1 委員會嘅組成同方法
1975 年,大學監督(Chancellor)委任以 John Fulton 爵士為首嘅外部委員會,重新檢討大學憲制——呢次係中大校史上嘅第二次富爾敦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仲包括 I.C.M. Maxwell(秘書)、Sir Michael Herries,以及社會學家楊慶堃(C.K. Yang)先生。委員會以五日嘅錄影聆訊形式,收集各持份者意見。
委員會報告喺 1976 年 6 月提交立法局,《香港中文大學法案 1976》(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Bill 1976)隨即提交國會程序。
4.2 修訂內容:由聯邦走向單一
據 《香港中文大學條例》歷史檔案※、維基百科※同綜合二手資料,第二次富爾敦報告嘅核心建議係將大量書院權力上移至大學中央:
- 學術政策、財政、學生註冊、教職員聘任、課程設置、考試同埋學位頒授等,全部劃歸大學行政架構;
- 校舍維修保養等實務,亦都改由大學統一負責;
- 書院嘅職能收窄到「以小組形式、學生導向嘅教學」(small group student-oriented teaching);
- 官方理由強調「理順重疊」(rationalisation)——三院各自為政造成嘅資源重疊,必須藉住統一架構去消除。
時任社會事務司助理 M.C. Morgan 先生為改制辯護,話「任由每間書院各自發展成一間『小大學』,唔利於一間現代高等學府嘅合理演進」(a situation with each college developing into a little university of its own was not compatible with the sensible evolution of a modern major seat of higher learning)——呢句説話後來成日被援引為港府推動集權嘅官方邏輯代表。
富爾敦本人喺條例修訂之後對書院新角色作出詮釋,據相關史料話:「書院係學生導向教學嘅自然家園,係資深同年輕成員共同追求學術志趣嘅團體」——呢句説話常被援引以説明書院喺新架構之下嘅定位調整。
4.3 立法時間線
- 1976 年 6 月,第二次富爾敦報告提交立法局;
- 《香港中文大學法案 1976》隨後進入立法程序;
- 1976 年 12 月 24 日,法案喺立法局會議三讀通過;
- 改制喺 1976 年 12 月正式生效,大學自此由聯邦制全面轉向單一制運作架構。
五、新亞書院嘅反對:九位董事嘅集體辭職
5.1 校董會嘅立場
據 維基百科同相關記載※同 新亞書院維基百科條目※,新亞書院校董會(Board of Governors)明確拒絕接受改制建議,認為修訂會導致書院制度被摧毀、書院淪為「空殼」(empty shells)。
崇基學院校董會成員、學者 Denny Huang 先生亦都公開批評集權舉措,話書院治理層將會由有實質參與嘅機構,淪為「不過係物業管理者」(managers of an estate)。
5.2 1976 年 12 月 24 日:九人辭職
法案三讀通過當日,新亞書院校董會九位董事聯名辭職,以示抗議。據 新亞書院維基百科條目※同 相關綜述文章※,辭職董事包括:
- 唐君毅先生——新儒家學者,新亞創校人之一;
- 錢穆先生——史學家,新亞書院首任校長、創校人之一;
- 李祖法先生
- 沈亦珍先生
- 吳俊升先生
- 徐季良先生
- 劉漢棟先生
- 任國榮先生
- 郭正達先生
九人聯名聲明話:「聯合制終於被棄,改為單一集權制……同人等過去慘淡經營新亞書院以及參加創設與發展中文大學所抱之教育理想無法實現……是非功罪,並以訴諸香港之社會良知與將來之歷史評判。」(據綜合二手史料轉引,原文表述以原始檔案為準)
5.3 唐君毅嘅道德指控
據 相關綜述文章※,唐君毅先生其後致信《中大學生報》,指改制嘅事「已成過去,但此事之『是非』,並未過去」。佢強調港府「先以聯合制度之名義,邀約新亞、崇基參加中文大學之創辦,而終於背信食言,改為實際上之統一制」,認為呢樣嘢「是犯了道德上的罪過」。
呢個係新亞一方反對意見入面分量最重嘅指控——佢將爭議由「行政效率孰優孰劣」嘅技術層面,提升到「港府係咪曾經失信於創校承諾」嘅道德層面。
據多方歷史記錄,三間書院入面以新亞書院嘅反對最為明確,佢堅守書院精神嘅立場同創院哲學高度關聯——新亞書院由一批南來學人(以錢穆先生為代表)創立,極之重視書院同學者共同體嘅人文傳統,對中央集權具有歷史性戒惕。
5.4 各方立場並置
據大學官方立場,1976 年修訂旨在「強化大學整體資源統籌與學術標準一致性」,令大學能夠以更有效率嘅方式運作;時任社會事務司助理 M.C. Morgan 先生嘅表態,代表咗港府一方對集權必要性嘅論證。
據新亞反對方稱(以唐君毅先生為代表),修訂實質上終結咗聯邦制精神,係港府對創校承諾嘅背信;書院由具有實質學術權力嘅自主機構,退變為主理住宿生活同通識教育嘅功能性單元,原有嘅學者共同體理想遭到削弱。
據改制後執掌新亞嘅一方稱(以金耀基先生為代表),第二次富爾敦報告嘅重要建議,實質上承接咗餘英時先生主持嘅內部改革工作小組嘅方向;改制實行以嚟,中文大學喺其後數十年入面取得咗巨大發展——呢個係事後以發展成果回望、為改制提供正當性嘅論述路徑。
至今,雙方對 1976 年修訂嘅評價仍然見到分歧——支持者當佢係必要嘅制度整合,批評者就當佢係書院自治精神嘅重大縮減、甚至係港府對創校承諾嘅背棄。本館只記錄各方歸屬,不作裁定。
六、改制後嘅新亞:金耀基接掌
據 新亞書院維基百科條目※,改制風波之後,以金耀基先生為首、主要由台灣來港學者組成嘅陣營,喺改制後接掌新亞書院。金耀基先生喺 1977 年 3 月就任新亞書院第七任院長(亦係改制後首位以「院長」為稱號嘅新亞首長,此前叫「校長」),任職至 1985 年 7 月。
金耀基先生對改制持有同唐君毅先生唔同嘅評價——據相關來源,佢認為改革工作小組當年嘅重要建議,後來「為第二個《富爾頓報告書》所接受,實行以來,中文大學近四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發展」。呢個評價,同唐君毅先生「背信食言、犯道德罪過」嘅指控,構成咗新亞書院內部對同一場改制截然不同嘅兩種歷史記憶。
七、書院制嘅後續演變
1976 年之後,書院制並冇消亡,而係以調整咗嘅形式延續:
- 書院仍然負責學生住宿、通識(書院活動/課程)、學生發展等職能;
- 2006–2012 年間,大學新增五間書院(善衡、敬文、伍宜孫、和聲、晨興),並喺 2012 年恢復四年制嘅時候全面推行「三加三加零」書院通識教育;
- 書院制今日被定位為中大「獨特教育體驗」嘅核心要素,而唔係早期嘅自治學術機構。
值得留意嘅係,1976 年改制雖然剝奪咗書院嘅學術同行政自主權,之但係亦都間接為後來「全民書院制」(詳見〈住宿、舍堂文化與書院傳統〉)嘅擴張鋪平咗條路——當書院唔再係獨立嘅教學法人,增設新書院就唔使再背負「另立山頭」嘅制度包袱,大學得以用較低嘅政治成本持續增設書院,擴大書院制覆蓋嘅學生羣體。
八、近年治理議題(2020 年代)
據 香港自由新聞報道※(2026 年 5 月),大學提出新嘅治理議案,涉及調整書院領導架構同校友代表團體嘅設置——惟具體內容屬進行中事項,以官方最終公告為準;現任領導層按本館規則以職銜指代,不具名。
將 1976 年擺喺中大校政史嘅長線入面睇,佢係「以《條例》為戰場」嘅第一場角力,其後 2004–2011 年嘅教學語言與國際化論爭、2023 年嘅校董會重組,都延續住同一條主線:大學應該點樣被治理、由邊個治理,喺中大從來唔係中性嘅技術問題。
來源
- CUHK Governance 官方頁 — 官方
-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維基百科,內含歷史事件綜合資料) — 二手
-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 CUHK Ordinance — 檔案
- Legco Brief: CUHK Ordinance 2023 Amendment — 官方
- HKFP:CUHK proposes new grounds to remove leaders(2026-05-14) — 新聞
- 新亞書院(維基百科) — 二手
- 新亞精神不在新亞書院?——從新亞書院併入中文大學説起(vocus) — 二手
- 周言:餘英時與中大改制風波(愛思想) — 二手
來源 · 自行覆核
- 官方CUHK Governance 官方页
- 二手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维基百科)
- 學術The Quest for Excellence: A History of CUHK 1963–1993(CUHK 出版社)
- 官方CUHK Calendar 2018–2019(官方)
- 檔案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 CUHK Ordinance(香港大学法律图书馆)
- 官方Legco Brief: CUHK Ordinance 2023 Amendment(立法会文件)
- 二手新亞書院(维基百科)
- 二手新亞精神不在新亞書院?——從新亞書院併入中文大學說起(vocus)
- 二手周言:余英时与中大改制风波(爱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