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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園野史:烽火台傳説、民主女神像與學生出版物風波

軼事 多方印證 約 6,516 字 · 14 分鐘 更新

⚠️ 本文屬野史模塊(15 校園野史·軼事·言論)。「烽火台」畢業傳説標註坊間來源並按 §6.6 核驗,民主女神像與 2007 學生報事件有多方新聞/學術來源支撐。涉具體在世個人的內容以「姓+先生/女士」或職銜處理;2019 年及之後的高度政治化內容不在本文撰寫(見 18 模塊)。雕塑的命名考據與捐贈人詳見 ju-ming-gate-and-pavilion-of-harmony.md


一座雕塑被傳説「能不能畢業」纏繞了數十年;一尊複製的女神像,從被警方扣查、雕塑家被拒入境,到學生抗議下「默許」落户,矗立十一年後又在聖誕前夕被悄然搬走;一份學生刊物的「情色版」,最終把官司打到了高等法院。三段往事,三種校園記憶的質感——傳説、象徵、言論——共同寫成中大野史最常被傳頌的篇章。


一、烽火台(仲門)— 畢業傳説

1.1 建築簡介

「烽火台」是中大學生對矗立於大學圖書館(U Library)外一座裝置藝術的俗稱。據 HK01 校園文化報道,其正式名稱為「仲門」(Chung Gate,英文亦稱 Gate of Wisdom「智慧之門」),由著名香港雕塑家朱銘(Zhu Ming / Ju Ming)創作,造型為兩根高聳的獨立柱體,形似守望的門框。這件作品的創作年份、捐贈經過(由時任中大建築師司徒惠捐出)及 2006 年重新命名的完整考據,詳見 ju-ming-gate-and-pavilion-of-harmony.md,本節僅聚焦傳説本身。

1.2 畢業傳説(⚠ 坊間流傳)

HK01 報道整理,圍繞「仲門」流傳多個版本的學生傳説:

  • 版本 A:從圖書館方向穿過「仲門」走向科學樓,會無法畢業;反向穿過(從科學樓走向圖書館),則會以一等榮譽畢業
  • 版本 B(更晚流傳):從任意方向穿過「仲門」均會無法畢業
  • 版本 C(雕塑家本人回應):朱銘先生據報於約 2006 年回校為雕塑作翻新工程期間,聽聞此傳説,遂將雕塑重新命名為「仲門」、英文題作「智慧之門」,以表明該雕塑本意象徵「通過門户而成功」,穿越其間理應帶來好運,與「無法畢業」之説相悖;2011 年 12 月,朱銘於中大講座中亦再度分享創作心得,與傳説形成對照。

以上傳説流傳程度有據可查(港媒多次記錄),但真偽無法證實,屬典型校園坊間文化,不應作為事實引用。一個值得玩味的現象是:即便創作者本人親自「正名」化解忌諱,傳説仍按自身邏輯繼續流傳——這恰恰説明校園傳説的生命力,往往不取決於「官方説法」是否存在,而取決於它能否持續被一屆又一屆新生口耳相傳、自我繁殖。

1.3 2008 年險遭拆除:圖書館擴建計劃與學生保衞戰

傳説之外,「仲門」還有過一段真實的存廢危機。據 「仲門」維基條目2008 年,因應大學四年制改革帶來的收生規模擴大,校方籌劃擴建大學圖書館,時任校長劉遵義教授一度建議暫時拆除「烽火台」以騰出工程空間,消息傳出後引起中大學生激烈反對。

學生的反對聲音最終產生了效果:雕塑並未被拆除,仍矗立於圖書館正門原址至今;大學圖書館其後一份文件亦以「烽火台保留不損半分」為題,記錄了這一處置結果。這段插曲較少被寫入「畢業傳説」的敍事,卻是「仲門」在中大校園史上唯一一次面臨實體存續風險的記錄——相較於虛構的「無法畢業」詛咒,工程圖紙上的拆除建議,才是這座雕塑真正經歷過的一次「生死劫」。


二、民主女神像(2010–2021):一波三折的「默許」與悄然的移除

2.1 從天安門到華盛頓,再到香港街頭被扣查

英文維基百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曾矗立一座「民主女神像」(Goddess of Democracy),為 1989 年 5 月北京天安門廣場原版民主女神像(原版以泡沫與紙漿製成,毀於 1989 年 6 月 4 日)的複製品,由美籍華裔雕塑家陳維明創作:

  • 雕像高約 6.4 米,以仿銅物料鑄造;
  • 2008 年,這座雕像曾在美國華盛頓國會大廈前展出;
  • 2010 年 5 月 29 日,香港警方在銅鑼灣時代廣場以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為由,扣查了兩座複製雕像(一座 6.4 米仿銅像、一座 2.2 米白色塑像);6 月 1 至 2 日,警方以「釋出善意」為由發還雕像,但雕塑家陳維明本人抵港時卻被拒入境,據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反映,入境處人員盤問陳氏來意後,「直接將其遣返」。

雕像「出生」即風波不斷——尚未踏入校園,已先後經歷警方扣查與雕塑家本人被拒入境兩重波折。

2.2 中大校方「先拒後默許」的曲折落地

據來源,這座雕像能落户中大,經歷了一波明顯的「校方拒批、學生抗議、校方讓步」過程:

  • 2010 年 5 月 29 日,中大學生會向校方遞交申請,要求永久在校園內展示雕像;
  • 2010 年 6 月 1 日,中大行政與計劃委員會一致決定不予批准,校方對外表示需維持「政治中立」、避免帶有「政治性質」的活動;
  • 校方拒批後,學生抗議與公眾輿論壓力隨之而來;
  • 2010 年 6 月 4 日(六四紀念日當晚),逾 2,000 名中大學生與市民,在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後將雕像護送入校——校方在壓力下改變立場,默許雕像以「臨時」名義安放於大學站(港鐵)附近的廣場

「默許」二字的分量:細看時間線可見,中大校方從未真正「批准」雕像永久展示——它先是明確拒批(2010 年 6 月 1 日),後又在數千人護送、輿論壓力下「默許」其臨時存在(2010 年 6 月 4 日)。這一「拒批—默許」的反覆,恰恰是雕像此後十一年身份始終曖昧不明的根源:它從一開始就不是經正式程序批准的校園展品,而是一樁在抗議壓力下被「容忍」下來的既成事實。這一脈絡也與校方 2021 年移除時所持的法理依據(「從未授權」)一脈相承,詳見下文。

2.3 十一年間:從默許安放到悄然消失

雕像其後矗立中大校園逾十一年,據來源,2014 年 10 月 5 日雨傘運動期間,曾有示威者在雕像旁豎立一座手持雨傘的男性版本雕塑,與民主女神像並陳,呼應當時的社會運動氛圍。

2021 年 12 月 23 日晚至 24 日凌晨,據 美國自由亞洲電台(RFA)報道,香港大學率先於 12 月 22 日深夜至 23 日凌晨秘密移除校園內紀念六四的「國殤之柱」(由丹麥藝術家高志活創作);僅一日之後,12 月 24 日(平安夜)清晨,中大方面亦派人移走矗立校園逾十一年的民主女神像——兩所大學的六四紀念物在短短兩日內相繼消失,被輿論視為同一波「清理」行動的連續動作。

  • 中大方面發表聲明,稱大學從未授權在校園展示該雕像——據來源,校方聲明並提及 2010 年收到學生會的展示申請後,行政與計劃委員會一致決定不予批准,移除屬於「管理行為」,是對一項從未獲正式批准的既成事實的最終處理;
  • 雕像移除後,據媒體報道,有學生自制小型複製品以表達反應,組織者將此稱為「一種反叛行為」——因為大學「從學生手中拿走了雕像」;
  • 港大「國殤之柱」與中大「民主女神像」同期消失,亦帶出另一樁跨境波折:據報道,國殤之柱的創作者其後與港大一度就雕塑去向展開拉鋸,盼望雕塑能移往台灣安置。

2.3.1 移除當晚:三方反應與自發悼念

雕像被移走後數小時內,多方陸續表態,反應速度與密度都超出一般校園設施撤換事件:

  • 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當晚發表聲明,稱對校方行動「深感愕然」「深感不滿」。據 員工總會聲明,工會指出,雕像自 2010 年由逾千師生與市民護送入校,象徵言論自由與校園共治精神;校方未曾諮詢員生共識,選在校內假期、人流稀薄之時將其移走,事後亦未向員生交代雕像去向,工會認為此舉「並不尊重」員生意向;
  • 12 月 25 日凌晨,據 中大學生報轉載,中大在內的六間院校,連同科大、理大、嶺大、教大、樹仁等,共 14 個學生組織聯署發出《大專學界就各院校強拆六四紀念雕塑之聯合聲明》,促請各校交代雕塑下落;中大學生團體另發《堅守校園自治 高層獨裁可恥》一份聲明,兩份聲明均要求校方公開説明決策過程;
  • 雕塑創作者陳維明本人回應稱,校方在行動前從未聯絡他本人,並批評校方選擇深夜移除雕像的做法「見不得人」;
  • 當晚,雕像原址出現民眾自發悼念的場景:據 大紀元報道,有市民在原址點起燭光、擺放鮮花與雕像照片,並留下「哀我中大」「民女去咗邊」等字句。

多方反應雖措辭各異,但指向同一個焦點:雕像的「默許」身份從未經正式程序確立,這既是校方援引「從未授權」移除它的法理依據,也正是工會與學生團體質疑校方「未諮詢即行動」的着力點。同一段曖昧的身份史,被雙方各自援引,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多方立場並置:

據校方聲明,大學從未批准展示該雕像,2010 年的申請亦遭行政與計劃委員會一致否決,移除屬於對一項從未獲授權的既成事實的管理行為;

據學生及支持方稱,雕像矗立逾十一年,具有重要的歷史與紀念意義,移除屬於對歷史記憶的壓制,且移除過程選在平安夜凌晨、未經預告,做法本身亦引發非議;

至今雙方立場未有改變。

2.4 歷史意義與情境(按 §6.2 註記)

民主女神像的政治背景(1989 年六四事件及香港政治情勢的演變)屬高度政治敏感內容。本文僅記錄雕像在中大的實體歷史(遷入經過、在校時長、移除經過)及各方已公開聲明;有關 2019 年及之後政治局勢的延伸討論,按本館規則不在本文展開,參見 18 模塊·來源目錄


三、2007 年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風波

維基百科記錄2007 年 5 月中大學生報(CUSP)因刊載含涉性調查的「情色版」,引發香港社會廣泛關注。這份刊物的機構沿革(1967 三院聯刊源起、1971 隸屬學生會、2021 年後改組為《大學社區報》)及與《大學線》的對照,詳見 student-media-and-press-freedom.md,本節聚焦該次風波的時序本身。

時間節點 事件
2006 年 12 月起 學生報加插「情色版」,含「性信箱」「性幻想故事」等內容
2007 年 2 月號 一份問卷涉及近親性交、人獸交等問題
2007 年 5 月 6 日 兩名學生向多家報章投訴情色版內容
2007 年 5 月 7 日起 香港多家報章報道,輿論爭議迅速升温
2007 年 6 月前後 相關方申請將刊物評為「不雅刊物」
大學處置 決定不對相關學生予以處分,但拒絕撤回早前向編委發出的警告信
高院判決(2008 年 10 月 21 日) 法官裁定臨時評級令不成立,撤銷針對中大學生報及《明報》的相關評級申請
2008 年 10 月 爭議基本平息

爭議焦點:言論自由與出版自由邊界、大學對學生媒體的責任、傳媒對學生自主刊物的介入。

3.1 高院怎麼判:程序問題,而非內容對錯

維基百科記錄,事件源於淫褻物品審裁處於 2007 年 5 月 15 日將學生報 2007 年 2、3 月號「情色版」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學生報編委會其後就此評級向東區法院提出覆核申請,案件於同年 7 月 6 日開庭聆訊。代表學生報的律師主張審裁處的聆訊方式違反程序,案件遂移交至高等法院處理。

2008 年 10 月 21 日,高等法院法官裁定臨時評級令不成立,撤銷了針對中大學生報及《明報》的相關評級申請,學生報與《明報》一方均對判決表示歡迎。據判詞所涉背景,法院着眼的核心是評級程序本身是否合法,而非直接評斷「情色版」內容本身是否恰當——這也是本案常被引用為香港言論自由個案的原因:它確立的是程序正當性的先例,而非為爭議內容本身「平反」。

3.2 紀律處理:一樁「未處分」的懸案

中大官方新聞稿,中大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於 2008 年 3 月 12 日就此事作出結論,分別處理前後兩屆編委會:

  • 針對第 37 屆編委會(涉 2007 年 4 月號):委員會認定對時任總編輯曾先生的指控不成立,故不予處分;
  • 針對第 36 屆編委會(涉 2007 年 2、3 月號):委員會指出,涉事主編已於 2007–08 學年因其他原因離校、不再具大學生身份,紀律委員會已無處分權限,案件因此結案。

官方新聞稿亦引述委員會意見:「部分期數中『情色版』的部分內容,已逾越社會普遍接受的規範」。委員會雖未對個別學生作出處分,但仍就內容本身表達了保留態度。這種「不處分個人、但不認可內容」的姿態,與大學此前「不處分卻拒撤警告信」的立場一脈相承:終究沒有一方在這場爭議裏被判「全勝」或「全敗」。

各方立場: 大學以「不處分卻不撤警告信」的微妙姿態回應,保留學術與言論邊界的判斷權;學生方主張自主出版不受校方管控;社會輿論分裂,有意見支持言論自由,亦有意見認為內容逾越公序良俗。高院裁定為最終法律結論,但紀律層面的評價分歧,並未因高院判決而完全消解。


四、三段往事的共同線索:誰來界定「正常」?

把烽火台傳説、民主女神像與學生報風波並置,可見一條隱約的共同線索:三者都關乎「誰有權界定一件事物的意義」。

  • 烽火台:藝術家賦予的「智慧」寓意,與學生集體想像的「禁忌」敍事長期並存,誰也沒能取代誰;2008 年圖書館擴建計劃一度要拆除它,最終因學生反對而保留,是這層「誰説了算」的角力唯一落到實體存續層面的一次;
  • 民主女神像:學生會申請的「永久展示」,與校方堅持的「從未授權」,在長達十一年的默許與最終移除之間持續角力;移除當晚員工總會與十四個學生組織的聯署反應,則説明這場角力並未隨雕像被搬走而結束,只是從「雕像該不該在」轉移到了「移除該怎麼做」;
  • 學生報:學生自治的「編採獨立」,與校方、社會輿論對「公序良俗」邊界的不同理解,最終交由法院裁定。但高院解決的是評級程序是否合法,紀律委員會「不處分卻仍表態保留」的姿態,説明「內容對不對」這一層判斷,從未真正有過終局。

三段往事沒有一個共同的裁判者:雕塑家的正名説服不了學生的口耳相傳,校方的管理決定説服不了工會與學生團體,法院的程序裁決也沒能終結紀律層面的評價分歧。本館只記錄三段往事的事實脈絡與各方表述,不替任何一方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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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自行復核